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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重光計劃」眾籌近1400萬港元聘美國顧問公司 接觸美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重光計劃」眾籌近1400萬港元聘美國顧問公司 接觸美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重光計劃」眾籌近1400萬港元聘美國顧問公司 接觸美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

2024年04月23日 17:53 最後更新:04月24日 07: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四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供稱,《重光香港計劃》眾籌在2020年籌得逾175萬美元,即近1,400萬港元,當時「美國線」成員使用眾籌資金聘美國顧問公司,接觸美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Mark Simon又認為「重光團隊」(SWHK)名義加入國際反華組織IPAC。其後陳到壹傳媒大樓與黎會面,黎提及要辦《蘋果》英文版,爭取國際話語權;黎又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他會繼續呼籲制裁,而Mark Simon又提及黎準備了「避風港法案」,助年輕抗爭者到美國生活,著他們可「放心繼續抗爭」。

SWHK於gofundme眾籌平台的「重光香港計劃」發起眾籌。(網上圖片)

SWHK於gofundme眾籌平台的「重光香港計劃」發起眾籌。(網上圖片)

控方續圍繞陳於2020年5月28日向黎智英發送的「連登」連結提問,「【突發】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內容提及「2020年5月,國安法兵臨城下,但我哋香港人已經準備好攬炒。天助自助者,琴晚國務卿Pompeo亦措辭強硬,直言香港自治已死,全面制裁即將降臨」,控方指相關「連登」帖文由用戶「我要攬炒」發出,陳確認即劉祖廸。帖文又列明籌款目標級別,當中80萬及160萬美元級別中,可提供資金進行國際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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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四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供稱,《重光香港計劃》眾籌在2020年籌得逾175萬美元,即近1,400萬港元,當時「美國線」成員使用眾籌資金聘美國顧問公司,接觸美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Mark Simon又認為「重光團隊」(SWHK)名義加入國際反華組織IPAC。其後陳到壹傳媒大樓與黎會面,黎提及要辦《蘋果》英文版,爭取國際話語權;黎又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他會繼續呼籲制裁,而Mark Simon又提及黎準備了「避風港法案」,助年輕抗爭者到美國生活,著他們可「放心繼續抗爭」。

SWHK於gofundme眾籌平台的「重光香港計劃」發起眾籌。(網上圖片)

SWHK於gofundme眾籌平台的「重光香港計劃」發起眾籌。(網上圖片)

SWHK最終以團體名義加入英國政客裴倫德有份創立的IPAC。

控方續圍繞陳於2020年5月28日向黎智英發送的「連登」連結提問,「【突發】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內容提及「2020年5月,國安法兵臨城下,但我哋香港人已經準備好攬炒。天助自助者,琴晚國務卿Pompeo亦措辭強硬,直言香港自治已死,全面制裁即將降臨」,控方指相關「連登」帖文由用戶「我要攬炒」發出,陳確認即劉祖廸。帖文又列明籌款目標級別,當中80萬及160萬美元級別中,可提供資金進行國際游說。

黎智英指蝕錢也要辦《蘋果》英文版。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認為應以SWHK團體名義加入IPAC

黎指《蘋果》蝕錢 惟要辦「英文版」爭取國際話語權

陳: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 會繼續以身作則籲制裁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準備「避風港法案」助年輕抗爭者到美生活

李宇軒問陳梓華應否留港或到美國。

陳:初選是由黎構思 動用大量人脈及媒體資源促成

《國安法》生效 李宇軒問陳應否留港

眾籌得近1400萬港元 聘美顧問公司接觸民主黨議員

陳解釋,國際游說即呼籲外國政府制裁港府。帖文又提及,如目標超過175萬美金,可成立各地香港人/文化辦事處、支援民間議會等。陳指,李宇軒曾於2020年初表示Mark Simon提及可嘗試租用美國國會山莊的商務辦公室辦展覽,此概念啟發李宇軒,可以在不同地方宣傳香港或民主活動,開設香港文化協會,陳指最終計劃共籌得近1,400萬港元。

控方續問及,最後有否實行上述提及的目標行動?陳確認有,在國際游說方面,SWHK「美國線」以眾籌款項聘請美國顧問公司,接觸美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

法官杜麗冰問及帖文提到:「註:美金做單位; 15%係optional tips畀gofundme,可以填0%或其他%」是什麼意思?陳解釋,每一位捐款人寫下捐款銀碼後,gofundme眾籌平台會預設15%貼士,捐款人可自行選擇填0%或其他,自行決定給gofundme多少貼士,有別於gofundme就眾籌活動所收取的行政費。

SWHK最終以團體名義加入英國政客裴倫德有份創立的IPAC。

SWHK最終以團體名義加入英國政客裴倫德有份創立的IPAC。

Mark Simon認為應以SWHK團體名義加入IPAC

控方再問及裴倫德及他有份創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陳指,IPAC 為國際組織,由裴倫德發起,以組織不同國家的議員,應對對華政策。而李宇軒曾問陳當時有國際「反華組織」,李應該以個人名義加入,還是以SWHK名義加入。陳指當時難以決定,遂詢問Mark Simon意見,當時對方支持李宇軒加入IPAC,但如以個人名義加入則會太高調,或會得失其他 SWHK成員,而且《國安法》生效後,會令李容易成為目標,故應以SWHK名義加入IPAC,最終整個SWHK以團體名義加入IPAC。

陳由後門進入壹傳媒大樓晤黎智英 免身份曝光

控方續引述二人於2020年6月11日的對話訊息,當中陳發訊息指「There are a lot going on.」,想與黎會面商討。陳指,當中商討的事情包括SWHK加入IPAC,且當時香港的氣氛「成個 movement(運動)有啲 die down(變弱),有啲人唔知應唔應該繼續等等」。陳確認最終於6 月16日到壹傳媒大樓與黎會面。陳指,當時由黎的司機載他到壹傳媒大樓,再由另一職員帶他由後門進入房間。陳指,當時黎解釋,此做法是為了避開鏡頭,亦擔心被人發現他與年輕抗爭者有連繫,或令陳的身分曝光。

黎智英指蝕錢也要辦《蘋果》英文版。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指蝕錢也要辦《蘋果》英文版。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指《蘋果》蝕錢  惟要辦「英文版」爭取國際話語權

陳稱,當時黎提及《蘋果》不斷虧蝕,商業上需要支援,當時亦需大量資金營運《蘋果》英文版,「畀外國人睇嘅,雖然係蝕錢嘅,但其實對於佢嚟講好有價值」。陳表示,黎當時稱「《蘋果》若然有一個英文版嘅時候呢,就可以好直接同埋好快畀到一手嘅資訊,去畀外國嘅『枱底人』睇到」,對方能作出更有利黎的政治判斷。

陳解釋,當中的政治判斷包括,當「枱底人」閱讀《蘋果》英文版時,「佢哋係睇緊Apple Daily形容嘅香港,或者提供嘅資訊,咁會有預設嘅立場」,讓這些「枱底人」可寫報告予其所屬政府,如應否作出制裁或其他措施;當時黎認為英文版可令《蘋果》由本地傳媒變成國際傳媒,更有國際話語權,獲更多人關注。

陳: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 會繼續以身作則籲制裁

陳續指,當天他又與黎討論《國安法》,當時他向黎表憂慮,「我認為其實應該要退啦」,即「唔好再去倡議制裁啦,基本上係唔好去犯法」,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佢(黎)唔會有事嘅,跟住佢話佢會以身作則,會繼續喺唔同嘅媒體上面呼籲制裁,同埋關注」。

陳供稱,當時黎又著陳讓其他SWHK成員在文宣及國際線方面「繼續做」,並要支持初選。陳指,當時已向黎解釋難以再進行文宣,黎提及覺得IPAC相當重要,「一定要有呢啲國際支持先會有用」,黎其後又表示「會諗下有咩幫到年青人,佢已經同美國嗰邊傾緊」。

黎準備「避風港法案」助年輕抗爭者到美生活   

控方問及,由二人6月16日會面至陳於2021年2月15日被捕,期間黎有否表示針對國際游說4個步驟的立場有變、不應再團結街頭、議會及國際板塊、不應再與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等人,游說國際制裁中港?陳表示沒有。

陳又確認於6月16日會面後,他曾於同年7月與Mark Simon談及該次會面,而Mark Simon提及黎在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準備了「避風港法案」,助香港年輕抗爭者,若他們成為政治犯,他們可到美國生活,所以年輕抗爭者可以「放心繼續抗爭」。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初選是由黎構思 動用大量人脈及媒體資源促成  

控方問及陳於2020年7月12日於Signal向黎發出的訊息「thanks for everything on the primary election. It’s remarkable on our HK history. (感謝你在初選所做的一切,這在香港歷史上是了不起的。)」

陳供稱,初選與立法會選舉相有關,控方問為何陳會向黎發此訊息?陳解釋,因「我諗我係少數人知道,當初初選一直以嚟構思嘅,係黎智英。而最後初選搞得好成功,所以我send咗呢個 message畀佢」。陳指,黎當時動用了大量人脈及媒體資源協助舉行初選。陳指,當舉辦初選時,並非所有人都同意此機制,但黎在背後「做好多功夫,最後尾促成咗初選」。惟陳指不清楚內容,但當他與黎及Mark Simon會面時,二人不約而同具體提及「佢哋會用傳媒,去支持嗰啲政治素人去參加初選,令到成個初選更加有認受性」。

李宇軒問陳梓華應否留港或到美國。

李宇軒問陳梓華應否留港或到美國。

《國安法》生效 李宇軒問陳應否留港 

控方指2020年7 月《國安法》生效後,李宇軒曾在Signal與陳對話,陳指當時李問應否繼續留港,或是到美國為非政府組織工作,即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Sharon Hom工作。當時李提及,另一選擇為全力協助裴倫德處理IPAC,推動制裁。陳當時回應指IPAC 「好重要」,以及應繼續國際游說,故陳著李繼續協助裴倫德,李最終亦如是。

控方引述陳於同年7月23日向李發出的訊息,提及「I am not sure about the implication of NSL on you. Yet, it does not mean we don’t do anything under the new law.(我不確定《國安法》對你的影響,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國安法》下不會採取任何行動)。」陳指,當時認為他們曾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有違反《國安法》的風險。

陳認為SWHK需要變革 

當時陳指「SWHK needs some kind of transform. (SWHK 需要變革)」,陳補充,當時往往由少數人決定如何運用資源,引起Telegram美國線群組部分成員不滿。陳指,SWHK由一班香港人組成,他們均支持反修例運動,倡議關於香港的議題,「然後佢哋想話畀其他香港人知,佢哋 Stand With Hong Kong,同埋佢哋嘅主旨係Fight for Freedom(為自由抗爭)。」陳指,SWHK 曾進行全球登報、組織集會及遊行等,寫信予議員,呼籲他們關注香港情況及採取回應,亦進行國際游說,希望外國議員可推動制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4日進行第七十六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蘋果》工作平台Slack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接受盤問。3名法官先後質疑辯方在當初盤問張劍虹時未有問及Slack,且黎智英本身是Slack群組成員,沒可能不知Slack的存在。法官李素蘭斥辯方不能把責任推卸予控方;法官杜麗冰則指辯方聲稱的「司法公正」,除了辯方利益,也應包括控方及公眾利益。3名法官需時考慮,將於本周四(16日)就辯方申請重召張劍虹作裁決。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相信法庭已閱讀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的書面陳詞,辯方在庭上補充指,即使證供中有一張由張劍虹傳送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撮要截圖,當時沒人知道該圖是Slack截圖。法官李運騰指,任何一方均不爭議黎智英曾經主持多個「飯盒會」,質問辯方可否證明黎一直不知道Slack工作平台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

法官斥辯方把責任推到控方身上

辯方指,黎已還押4年,期間沒接觸過任何電子產品;法官杜麗冰即打斷辯方,指此事毋須接觸任何電子產品,辯方盤問張劍虹時提出,每個「飯盒會」開會前會在Slack成立群組,相信辯方盤問時已收到黎智英的指示。法官李素蘭指,全個法庭是從辯方口中首次得悉Slack工作平台,而Slack工作平台又是《蘋果》的主要溝通平台,警告辯方不能把責任推卸予控方(you can’t shift the blame on to prosecution)。

辯方重申不知道有Slack工作平台,法官杜麗冰提高聲線指:「你們怎麼可能不知道(Slack)?你們有否向黎智英索取指示?」辯方承認,形容自己是「容易見林不見樹(easy to lose sight of the tree for the forest)」。法官杜麗冰再斥:「我們也花費了很多時間去閱讀本案的海量文件!你們有龐大的團隊協助你」。

法官李運騰問辯方,如法庭不批准辯方重召張劍虹,如何會導致不公平審訊,辯方認為法庭不批准辯方重召張劍虹,會對黎不利。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建議傳召黎的女兒出庭作供

法官杜麗冰指,若辯方有合適及恰當證據或論點,法庭絕對不會阻止辯方提出,而法官會在案件審結時考慮證據比重。法官李運騰一度建議可傳召為辯方取得Slack紀錄的黎智英女兒出庭作供。辯方則回應,此情況只限於法庭拒絕辯方重召張劍虹,認為不能作出假設。

法官:「司法公正」除了辯方利益 亦包括控方及公眾利益

法官杜麗冰質問辯方為何在盤問張劍虹時不問及Slack工作平台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表明法庭需要辯方提出充分理由去解釋。杜官強調,辯方聲稱的「司法公正」,除了辯方利益,也包括控方及公眾利益。

辯方承認在盤問張劍虹時沒有Slack的文件紀錄,法官杜麗冰指,為何辯方在盤問張時不向法庭直說,辯方想針對Slack盤問張,但手頭上沒Slack的文件紀錄,大可向法庭申請休庭數天,讓辯方索取Slack文件紀錄。法官李素蘭也重申,黎是Slack群組的成員,認為辯方不可能沒Slack文件紀錄。

辯方索取黎智英指示後,由控方周天行陳詞。控方認為,辯方在張劍虹作供前已知道 Slack紀錄,又指控方責任只在舉證。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將於周四(16 日)早上就是否重召張劍虹一事作裁決,控方則表示應辯方要求,傳召5名警員,亦會在當日準備好。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五日的聆訊中,控方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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