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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Mark Simon助重光團隊聘政治顧問及政策評論員 接觸美官員推動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Mark Simon助重光團隊聘政治顧問及政策評論員  接觸美官員推動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Mark Simon助重光團隊聘政治顧問及政策評論員 接觸美官員推動制裁

2024年04月24日 16:34 最後更新:04月25日 08:1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五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供稱,《國安法》生效後,「重光團隊」(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美國政治顧問,並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描述,表明香港情況威脅美國在港利益,當時「美國線」亦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以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到2020年10月陳被捕,後獲保釋聯絡Mark Simon,對方著他不要擔心,續給予支持,並著陳續進行國際游說;而其後Mark Simon因邀寫手撰文涉拜登子在華營商,涉干預美大選,遂辭職「保住」《壹傳媒》,惟向陳保證續可聯絡他找黎。控方已完成主問。 

陳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後,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透過美國政治顧問公司接觸一些政策評論員撰寫報告,並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的描述,表明香港情況會威脅到美國在香港的利益。陳確認「美國線」成員每周均會向Mark Simon報告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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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五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供稱,《國安法》生效後,「重光團隊」(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美國政治顧問,並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描述,表明香港情況威脅美國在港利益,當時「美國線」亦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以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到2020年10月陳被捕,後獲保釋聯絡Mark Simon,對方著他不要擔心,續給予支持,並著陳續進行國際游說;而其後Mark Simon因邀寫手撰文涉拜登子在華營商,涉干預美大選,遂辭職「保住」《壹傳媒》,惟向陳保證續可聯絡他找黎。控方已完成主問。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後,SWHK「美國線」以眾籌資金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透過美國政治顧問公司接觸一些政策評論員撰寫報告,並向政策評論員提供對香港比較負面的描述,表明香港情況會威脅到美國在香港的利益。陳確認「美國線」成員每周均會向Mark Simon報告最新情況。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控方又問及,在《國安法》生效後,SWHK「日本線」就國際游說做過甚麼事?陳稱「日本線」是協助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成立JPAC(IPAC日本分支),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而李宇軒亦與山尾志櫻里合作,想推行「救生艇政策」,即類似「香港避風港法案」,「可以收留香港嘅政治犯」或者讓香港的抗爭者居留日本。

「英國線」劉祖廸與APPG製作國安法報告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2020年10月被捕 Mark Simon稱續支援他

Mark Simon邀寫手撰文涉拜登子在華營商 被指干預大選 辭職保住壹傳媒

SWHK「美國線」成員曾擬定欲會見美政客名單

陳稱,當時「美國線」聘請美國政治顧問公司,希望接觸民主黨官員或「枱底人」,推動制裁或經濟封鎖措施,但「美國線」成員認為「錢係我畀嘅,點解唔係由SWHK『美國線』選擇見咩人」,Mark Simon其後向陳提出:「係咁樣樣㗎,唔係你畀咗錢就一定見到你想見嘅人」。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又問及,在《國安法》生效後,SWHK「日本線」就國際游說做過甚麼事?陳稱「日本線」是協助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成立JPAC(IPAC日本分支),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而李宇軒亦與山尾志櫻里合作,想推行「救生艇政策」,即類似「香港避風港法案」,「可以收留香港嘅政治犯」或者讓香港的抗爭者居留日本。

陳稱,有關「日本線」的事是從李宇軒口中得知,而「日本線」想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是因為他們認為《國安法》違反人權,如有「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話,「日本政府就有理據去制裁相關官員」。

陳又指,曾向Mark Simon和劉祖廸提及「日本線」,因李宇軒在「日本線」遇上自稱「反華」 、「想幫手」的在日港人,李感到「有啲鬼」,便叫陳梓華聯絡Mark Simon協助「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但Mark Simon沒回音,陳亦記不起該在日華人的姓名。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

「英國線」劉祖廸與APPG製作國安法報告

控方再問及SWHK「英國線」,陳稱《國安法》生效後,劉祖廸與APPG(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製作了有關《國安法》的報告,但陳不記得內容,而裴倫德續營運IPAC,而「攬炒團隊」亦續提供協助。

陳2020年10月被捕 Mark Simon稱續支援他

控方指陳在2020年10月10日因「協助罪犯」罪被捕,後獲警方保釋。陳承認自己獲釋數日後,便透過Signal致電Mark Simon,Mark Simon「叫我唔使擔心」、並指「我同黎智英會安排各方面嘅支援畀你、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後路畀你」,Mark Simon表示會繼續透過美國和台灣等途徑去打聽其案件的消息。陳續指,Mark Simon「叫我乜都唔使做」,但要有心理準備再次被捕,而罪名是違《國安法》,但Mark Simon仍著他不用擔心,更說「應該要繼續做國際游說等嘅民主運動」去推動制裁。陳指Mark Simon當年聲稱會安排各方面支援給他,指示陳續進國際游說等工作,以推動制裁。控方問及是甚麼方面的支援?陳稱,當時具體提到法律上的支援,形容自己聽到此消息沒有反應。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到庭聽審後離開。 巴士的報記者攝

Mark Simon邀寫手撰文涉拜登子在華營商  被指干預大選 辭職保住壹傳媒 

陳又供稱,2020年7月Mark Simon邀請寫手在《蘋果》撰文「寫拜登個仔喺中國做生意,咁但係後來話依單新聞係假嘅,喺美國被視為干預大選,可能會引來FBI調查及得失民主黨」。Mark Simon與黎商量後,為免影響《壹傳媒》利益,Mark Simon表示「會辭職保住壹傳媒」,但實際上Mark Simon仍會在美國及台灣打點黎的生意,所以Mark Simon叫陳不用擔心他,如果陳想接觸黎時仍可聯絡他,但陳不知黎身處什麼地方。

控方指已完成對陳梓華主問,需時再檢視筆記。法官李運騰關注案件進度,控方指之後將傳召《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專家證人,及辯方團隊要求傳召的8至10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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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3日進行第七十五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控方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進行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何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申請重召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控方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作供,辯方指放棄部分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保護。何俊豪確認自己是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2006至2008年期間為見習律師,2009年至今負責刑事訴訟案件。

何俊豪確認2021年初已取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

何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代表黎,對本案案情熟悉。何指,從控方收取不少證人供詞,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他亦已閱讀。控方問及,2021年12月初,黎的法律代表已取得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知」,但12月應已收取相關供詞。

控方再問,黎的法律代表於2022年6月21日取得案件交付文件冊,當中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清楚,但一定有收到」,亦確認閱讀過張劍虹的供詞。控方問張的供詞有提到「飯盒會」、黎在「飯盒會」中的發言?何稱,距離看口供時已有一段時間,但他記得有提「飯盒會」,「但有提幾多、幾仔細要睇返先」。

控方展示,張劍虹於2021年12月1日、3日及2022年2月17日錄取的供詞、及陳沛敏於2021年12月 9日、2022年11月9日的供詞、及楊清奇於2021年7月18日的供詞,何確認當中部分內容提到「飯盒會」。

控方又指,黎的法律團隊於2023年12月29日獲得控方已修訂的開案陳詞,何是否同意控方當時沒有管有任何工作平台Slack紀錄?何同意。法官李運騰指,3名從犯證人的供詞很重要,也是控方依賴,何回應「當然啦」;李官再問,可以假定何俊豪會閱讀證人供詞多於一次?何同意。李官又指,何閱讀交付文件冊後,是否留意到控方沒有Slack 紀錄、「飯盒會」正式會議紀錄?何同意。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指於2024年1月張劍虹接受辯方盤問時才首提Slack平台

控方問及在2024年1月29日、本案第18日審訊,控方證人張劍虹首次提到Slack。 李官問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沒提過 Slack?何稱「我都不是每天在法庭」,重申在1月29日、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先第一次聽到Slack呢樣嘢」。李官問到,Slack如何在張劍虹的盤問提出?何稱「法官都讚過我哋transcript(謄本)都打得幾好啦,我都要睇返先記得」。

控方指在當日審訊中,辯方指「飯盒會」前,會在Slack設立群組,何稱「係,似乎係咁樣,我都希望我哋法律團隊都confirm吓,我冇transcript喺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同意,這是內容大意。

辯方曾去信控方查問Slack平台紀錄 

控方問及,黎的法律團隊熟悉證人供詞,何是否同意他們有很多機會就Slack紀錄作調查?何稱「呢方面可能有少少唔同意」,辯方1月29日辯方盤問張劍虹下知悉Slack平台,辯方在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紀錄。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 

法官李素蘭問到,Slack並非由張劍虹提出,而是由辯方提出?何稱「我理解係張劍虹提出」,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Slack」一字由他本人提出。法官李運騰提到,在第11日審訊中,張劍虹供稱「黎指派我做重點紀錄,吩咐我要跟進,依個係大概『飯盒會』流程」。辯方澄清,證人稱「重點紀錄」而非「會議紀錄」。

何:不容易取得Slack紀錄  

法官李運騰問到,何當時是否知道,是「飯盒會」的重點紀錄?何稱「當然確實字眼唔清楚,係開會定係minutes、attendee note」。何指,控方在2月1日回覆沒Slack紀錄後,辯方才開始調查,最終取得紀錄,形容過程「都唔容易㗎」。李再指,法律團隊愈早調查,愈早取得 Slack 紀錄?何回答「我都同意,但我哋真係1月29號先知道,張劍虹講完先知道,原來張劍虹喺Slack做 summary」。

控方問到,辯方沒理由不跟黎討論「飯盒會」內容?何指「我諗確實同客人講咗啲乜,就 LPP保障啦,但我哋當然有同客人攞指示,關於『飯盒會』講咗啲咩,但真係好抱歉,Slack呢啲咁嘅 record、關於張劍虹嘅point、summary,我哋真係喺1月29號先知」。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由黎的女兒通知有關Slack紀錄 

李官再問,黎的律師團隊有3次機會可針對Slack紀錄作調查,分別是首次取得證人供詞、交付文件冊及控方案情,何同意,「但係真係Slack呢樣嘢係冇出現過嘅」。控方問何稱在2月26日獲得 Slack紀錄,是由誰通知他?何稱是黎的女兒。

法官李素蘭問Slack紀錄是與《壹傳媒》或《蘋果》有關?何稱「其實我對Slack呢個程序、我對電腦都唔係咁叻,我知佢係一個chat group咁嘅形式」。辯方覆問,本案未被採用文件有多少?何稱,本案的未採用文件及被採用文件,是他任職律師15 年以來,「見過最多嘅文件」。何俊豪完成作供,案件押至本周二(14 日)下午續審,料由控辯雙方就申請重召張劍虹一事陳詞。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跟其律師團隊商討,其妻女續到庭聽審。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四日的聆訊中,由控方讀出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城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書面供詞,王的報告列出美國實施一系列法案,包括制裁11名中港官員、終止香港特殊法律地位及移交逃犯等協議;另據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指,自《國安法》實施後,美政府已根據行政命令,對42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經濟制裁;針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王認為目標對象為「特殊引渡」、任意拘留,或在港作出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人士,條文中的「負責」、「隨意」和「嚴重」為高度主觀用字,須與美國其他法律一同詮釋,認為無可避免造成誤解甚至濫用。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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