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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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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2024年04月25日 17:46 最後更新:04月26日 12: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六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李宇軒被捕後,曾與之聯絡,指欲離港續打「國際線」,但陳否認曾提及安排李宇軒離港,指李只著他照顧其家人,又指「走佬需要錢」,故當時想動用SWHK款項或籌錢給他;陳又不同意辯方所指與Mark Simon由認識至陳被捕,對方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亦否認在警方會面錄影片段中「講大話」,但確認李柱銘曾安排他與黎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辯方問及李宇軒2020年8月被捕及嘗試離境,指李於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兩天後獲警方保釋,同月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及至2021年3月22日才回港。辯方問及,由李於8月12日獲釋至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期間,陳與李之間有否任何形式的溝通?陳確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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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六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李宇軒被捕後,曾與之聯絡,指欲離港續打「國際線」,但陳否認曾提及安排李宇軒離港,指李只著他照顧其家人,又指「走佬需要錢」,故當時想動用SWHK款項或籌錢給他;陳又不同意辯方所指與Mark Simon由認識至陳被捕,對方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亦否認在警方會面錄影片段中「講大話」,但確認李柱銘曾安排他與黎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辯方問及李宇軒2020年8月被捕及嘗試離境,指李於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兩天後獲警方保釋,同月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及至2021年3月22日才回港。辯方問及,由李於8月12日獲釋至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期間,陳與李之間有否任何形式的溝通?陳確認有。

辯方指Mark Simon從沒指示做任何事 陳:不同意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辯方續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表明自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至陳被捕,Mark Simon也沒指示他做事,陳堅稱:「我無印象我咁講過」。陳又指「我覺得我喺2020年尾都仲有同Mark Simon講緊嘢」。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柱銘安排陳與黎於何俊仁胞弟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陳否認嘲笑支持「攬炒」的人

李宇軒被捕後 陳曾與其聯絡 惟否認安排離港  

辯方引述李作供時提到獲警方保釋後曾與陳通電,陳指會安排李離港。辯方問陳,二人當時有否進行相關通話?陳表示沒有。

辯方續問,由李獲保釋至被公安拘捕的13日內,陳與李之間有否聯絡?陳確認有,當時李「講佢想點,同埋借錢」,李亦表示「佢如果有咩事,有咩想交低」,如著陳照顧其家人,以及SWHK「之後想點」;李又指想離港。辯方指,當時二人有2至3次通話?陳指「我相信唔止」。

陳:「李走佬要錢」  想用SWHK款項或籌款 

陳又補充,當時李指「(SWHK)要繼續去打國際線,佢(李)希望佢離開到,咁佢就可以繼續 carry on,若然唔係佢擔心香港冇人頂住」。陳指,他們討論「日本線」、「美國線」及如果李「真係走唔到啦,咁我又應唔應該走呢」,他們亦曾商討,李被捕後可能對SWHK構成的影響,因為李當時表示「佢手提電話嗰啲全部都會曝光」。陳指,在其中一次通話中,劉祖廸亦有參與,「同埋佢(李)當時話走佬需要錢嘅時候,其實佢想用SWHK啲錢,或者我哋籌錢畀佢」。

辯方問及,李在內地被捕後,陳有否寫信給李,陳稱沒寫過信給李,雖然李有寫信給他,但兩人之間沒其他溝通。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辯方指Mark Simon從沒指示做任何事 陳:不同意  

辯方提及陳早前供稱在2020年8月中,他與Mark Simon透過Signal電話對話,Mark Simon指「攬炒巴」劉祖廸會去美國不同大學做巡迴演講,繼續推廣「攬炒」;在陳被捕後,Mark Simon在同年10月亦透透Signal致電,著陳不用擔心,應繼續國際游說及推動制裁,但稱要有再被捕的心理準備。陳確認。

辯方指,李宇軒在2020年10月已於內地還柙,而陳從沒將上述Mark Simon的說話轉告李?陳同意。辯方續指,陳在2021年4月28至30日與警方進行了4次錄影會面,從沒提過Mark Simon在兩次Signal電話中指示續推動「攬炒」及國際游說。陳稱不記得。

辯方又指陳在2021年5月3日至5日、及11月10日錄取了4份書面供詞,而Mark Simon的Signal電話只在5月5日書面供詞中提及,辯方問當警方會見陳時,是否已備妥書面供詞,陳不同意。

辯方續問,在2020年4月30日最後一次錄影會面後,直至同年5月3日、即錄取首份書面供詞前,陳有否與警方見面?陳稱不記得,並指在2020年5月5日錄取書面口供時,警方「係我面前打」,雖然他看不見警方的電腦屏幕,但警方會問他問題,「我一路講,佢一路打」。辯方指,由陳首次跟Mark Simon會面,直至陳被捕,Mark Simon從沒指示陳做任何事。惟陳不同意。

辯方續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表明自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至陳被捕,Mark Simon也沒指示他做事,陳堅稱:「我無印象我咁講過」。陳又指「我覺得我喺2020年尾都仲有同Mark Simon講緊嘢」。

辯方展示,陳被捕後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的謄本,陳當時提及「Mark Simon由我認識佢到今日,所有嘢,佢從來無要求過、指示過我去做某一樣嘢,從來都無」。辯方指陳當時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說謊,陳稱:「我唔同意」,但當辯方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聲稱Mark Simon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是謊言時,陳答:「正確」。

陳從黎一方收取街站文宣及英國台灣旅程開支

辯方又指,陳供稱Mark Simon要求他續進行國際游說工作是假話,陳回答:「我唔同意」。陳確認,他首次及第二次與Mark Simon通電話時,黎均沒參與,又指他在2019年10月就他曾墊支的街站文宣展覽運動,從黎手下收到14.4萬元;另在2020年2月就英國及台灣的旅程開支取得約8萬元,亦曾收到一間空殼離岸公司LACOCK Inc.連同內有8萬港元的公司銀行戶口轉讓予陳作報酬。

陳又確認在2020年2月24日後,黎、黎旗下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香港公司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及台灣公司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已沒轉賬到其戶口。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李柱銘安排陳與黎於何俊仁胞弟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辯方又提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曾安排陳及黎於何俊仁胞弟在上環經營的日式餐廳「碗屋」包廂見面及用膳,陳承認他當時首次與黎見面,但沒交換手機號碼。

陳否認警方錄影會面講大話

辯方再展示,陳被捕後與警方錄影會面的謄本,陳當時提及:「Mark Simon無要求過我話,你幫我去做呢樣、去代付某啲錢,或者叫你去幫手搞呢樣嘢,然之後令到佢間公司賺錢,從來都無。我同佢、同Martin(李柱銘)、同任何你哋能夠得到嘅任何一個資料上嘅⋯所有人,我嘅交往純粹止於討論香港嘅時政、時間,甚或乎Mark Simon對上一次同我講嘅一樣嘢⋯就已經係講緊⋯黎智英被捕嘅時候,佢同我講嘅就係,你需要思考嘅係點樣將你嘅生活重回正軌,因為香港唔會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會活動發生,佢話已經好多人就跳唔出去、即係轉唔返過嚟,但係其實佢話你必須要諗清楚,就係好好過你自己生活,你要諗自己」。

陳對此回應指:「當時我係咁同差人講」,辯方質疑陳當時是否「講大話」,陳表示不同意。

陳:李柱銘覺得「我唔係港獨嘅人」  

辯方另指2019年下半年,香港示威中出現「勇武」抗爭者,他們會投擲汽油彈、襲警或其他暴力行為;而陳首次與黎見面是 2019年10月17 日,又展示陳於翌日陳向黎發訊指「你好 黎前輩」,黎回覆「Great to have met you. Keep in touch.」;陳不同意。

辯方續指,李柱銘在該次見面,向黎介紹陳不是一個「攬炒」、「港獨」的人,陳稱「第一次見面冇」。根據2020年10月 11 日、即陳首次被捕後的供詞,「我記得例如好似李柱銘,我都有問過佢啦,即係點解你會鍾意同我接觸呢?佢純粹嘅講法就係,佢覺得我唔係嗰啲攬炒,又唔係港獨嗰啲人」。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否認嘲笑支持「攬炒」的人  

辯方問,陳向警方提供的證詞是否屬實?陳稱「我唔確定Martin Lee(李柱銘)係咪咁諗,但當時佢講過,佢覺得我唔係倡議港獨嘅人」,強調李柱銘並非在該會面提及此,另沒印象他曾指自己「唔係嗰啲攬炒」。那麼李柱銘是甚麼時候說?陳稱是第二次眾籌、「攬炒團隊」完成中英聯合聲明登報後的一至兩個星期。

辯方指陳不接受「攬炒」、經常嘲笑支持「攬炒」的人;陳不同意,又指「我冇玩過任何攬炒嘅人」。辯方展示,陳於2020年10月11日的供詞,「我本人都係唔buy,因為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而家攬炒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哋」。

辯方指,陳提到「唔buy攬炒」、「成日笑佢哋」是否屬實?陳稱「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法官李運騰問到,即陳當時有否嘲笑支持「攬炒」的人?陳稱當時沒有。辯方又問,黎智英、李柱銘、Mark Simon 對「攬炒」態度負面?陳稱「一開始係」。

陳不記得李柱銘在首次會面中提及自己是「和理非」

辯方指,李柱銘在該次會面曾指陳是理性、非暴力的人?陳稱沒印象。辯方展示陳於2021年4月 28日的供詞,「咁就李柱銘呢,就好清晰咁話畀佢知道,其實我係一個和理非嚟嘅」。法官李運騰問陳,此供詞紀錄能否喚起其記憶?陳稱「我記得佢(李柱銘)係話我係登報紙同做眾籌嘅」。

辯方續指,換言之,陳不記得李柱銘有否在該次會面跟黎說陳是「和理非」?陳同意。辯方又指,該供詞紀錄在3年前,當時記憶應比現在更清晰?陳稱不是。辯方再問陳是否隨著時間流逝,記憶變得更加好?陳稱不是。陳表示,自己不是「勇武派」一分子、「前線」,亦不會在示威時做出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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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4日進行第七十六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蘋果》工作平台Slack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接受盤問。3名法官先後質疑辯方在當初盤問張劍虹時未有問及Slack,且黎智英本身是Slack群組成員,沒可能不知Slack的存在。法官李素蘭斥辯方不能把責任推卸予控方;法官杜麗冰則指辯方聲稱的「司法公正」,除了辯方利益,也應包括控方及公眾利益。3名法官需時考慮,將於本周四(16日)就辯方申請重召張劍虹作裁決。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相信法庭已閱讀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的書面陳詞,辯方在庭上補充指,即使證供中有一張由張劍虹傳送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撮要截圖,當時沒人知道該圖是Slack截圖。法官李運騰指,任何一方均不爭議黎智英曾經主持多個「飯盒會」,質問辯方可否證明黎一直不知道Slack工作平台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

法官斥辯方把責任推到控方身上

辯方指,黎已還押4年,期間沒接觸過任何電子產品;法官杜麗冰即打斷辯方,指此事毋須接觸任何電子產品,辯方盤問張劍虹時提出,每個「飯盒會」開會前會在Slack成立群組,相信辯方盤問時已收到黎智英的指示。法官李素蘭指,全個法庭是從辯方口中首次得悉Slack工作平台,而Slack工作平台又是《蘋果》的主要溝通平台,警告辯方不能把責任推卸予控方(you can’t shift the blame on to prosecution)。

辯方重申不知道有Slack工作平台,法官杜麗冰提高聲線指:「你們怎麼可能不知道(Slack)?你們有否向黎智英索取指示?」辯方承認,形容自己是「容易見林不見樹(easy to lose sight of the tree for the forest)」。法官杜麗冰再斥:「我們也花費了很多時間去閱讀本案的海量文件!你們有龐大的團隊協助你」。

法官李運騰問辯方,如法庭不批准辯方重召張劍虹,如何會導致不公平審訊,辯方認為法庭不批准辯方重召張劍虹,會對黎不利。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建議傳召黎的女兒出庭作供

法官杜麗冰指,若辯方有合適及恰當證據或論點,法庭絕對不會阻止辯方提出,而法官會在案件審結時考慮證據比重。法官李運騰一度建議可傳召為辯方取得Slack紀錄的黎智英女兒出庭作供。辯方則回應,此情況只限於法庭拒絕辯方重召張劍虹,認為不能作出假設。

法官:「司法公正」除了辯方利益 亦包括控方及公眾利益

法官杜麗冰質問辯方為何在盤問張劍虹時不問及Slack工作平台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表明法庭需要辯方提出充分理由去解釋。杜官強調,辯方聲稱的「司法公正」,除了辯方利益,也包括控方及公眾利益。

辯方承認在盤問張劍虹時沒有Slack的文件紀錄,法官杜麗冰指,為何辯方在盤問張時不向法庭直說,辯方想針對Slack盤問張,但手頭上沒Slack的文件紀錄,大可向法庭申請休庭數天,讓辯方索取Slack文件紀錄。法官李素蘭也重申,黎是Slack群組的成員,認為辯方不可能沒Slack文件紀錄。

辯方索取黎智英指示後,由控方周天行陳詞。控方認為,辯方在張劍虹作供前已知道 Slack紀錄,又指控方責任只在舉證。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將於周四(16 日)早上就是否重召張劍虹一事作裁決,控方則表示應辯方要求,傳召5名警員,亦會在當日準備好。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五日的聆訊中,控方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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