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就住宅物業轉按交易,提供多一種支付安排予客戶選擇,物業轉按交易毋須再經律師樓處理金額,避免客戶款項在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時被凍結,有關安排已獲金管局認可。

在新增的物業交易支付安排下,當進行轉按交易時,銀行客戶可以選擇通過銀行間即時支付系統,由新造按揭銀行,直接把按揭款項,支付予原有按揭銀行。

相比現時由新造按揭銀行把款項預先支付律師行託管,然後由律師行安排清繳客戶原有按揭貸款。

新增的支付安排更配合金融科技發展,亦可避免客戶款項在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時被凍結,有效加強對按揭客戶的保障。

此安排亦適用於在不轉換按揭銀行的情況下,轉換借款人、無按揭的物業進行按揭套現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