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院舍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職員涉虐兒案引起社會嘩然,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最少四十名兒童受虐,年齡最小僅一歲。院內至今有逾半職員涉虐兒被捕,反映情況嚴峻,更令人憂慮事件僅屬冰山一角。 保護兒童的工作刻不容緩,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專資會)樂見社會福利署在接獲通報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討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監管和質素。由於六歲或以下兒童缺乏自理能力,更需要院舍特別照顧,專資會針對六歲或以下兒童在法律、醫療、資訊科技、教育、管治、人力資源、慈善團體志願者七大範疇提出建議,冀望有關當局盡快改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質素,讓每名兒童獲得恰當的保護,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管治方面,即使院舍設有閉路電視,但缺乏人員定期或突擊抽查,形同虛設。建議改良巡查方式,不應局限於檢查文件、各項數字,而是要仔細觀察兒童的身心狀況和抽查閉路電視片段。除了加強突擊檢查外,應與院舍內職員深度交談,留意他們的言語及情緒,是否有可疑之處。 此外,宜確立機構董事會問責制,福利機構的主要/關鍵人士,包括董事會主席、指定董事、行政總監/總幹事等,若未有做好監察工作,或需負上法律責任。政府在審視受資助機構的撥款申請時,可考慮加入額外條款,例如要求機構在執行委員會成立專責小組監管特定問題,若情況沒有改善,則予以嚴懲或減少撥款。同時設立監察員制度,引入太平紳士及獨立專業人士,在預先安排或突擊情況下進行探訪。確立董事會問責制 人力資源方面,從政府文件來看,現時有關服務的人手編制嚴重不足,例如需要特別照顧的輕度弱智兒童之家的臨心理學家只有零點三人,社會工作助理只有零點七五人,難以妥善照顧院舍內兒童。建議政府全面檢視並優化院舍的人手編制,且密切注意人手流動的影響。政府應積極考慮增強對院舍員工和兒童的輔導服務,由具備輔導碩士資歷的專業人士提供適切的輔導服務,從而減輕員工的工作壓力及照料兒童的心理健康。 目前受官方認可的幼兒工作員培訓課程約六十五個,但課程質素參差不齊,最短只需一年便可獲得註冊資格。社署及教育局宜重新審視幼兒工作員的註冊制度,統一課程內容結構、考核準則、實習時數等,確保幼兒工作員都達到一定水平。 院舍人手不足的問題源於多個因素,例如幼兒工作員的待遇欠佳。修畢教育局認可課程的學生,可於幼兒中心或幼稚園任職。不過,絕大部分畢業生均會選擇到幼稚園任職教師,除了薪酬較高,晉升機制亦較完善。政府長遠應考慮將幼兒工作員及幼稚園教師課程分開,避免惡性競爭;更要為幼兒工作員設計一套獨立的培訓課程及晉升階梯,令從業員有更多晉升機會,藉以吸引和挽留人手。為幼兒工作員建晉升階梯 另外,建議政府參考慈善機構「母親的抉擇」的做法,招募富有愛心及熱誠的義工,協助成為寄養家庭,以彌補幼兒中心的不足;同時擴展「愛心社區保母服務」範圍,加強培訓,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適切居所及妥善照顧。 醫療方面,按現行機制,沒有恒常醫生到診服務,若幼兒身體不適,院舍需安排職員帶幼兒到醫院就診。在人手已十分緊絀的情況下,往往難以調配員工送幼兒外出就診。而且,有研究指出,居住院舍的幼兒由於長時間未有與外界接觸,語言溝通能力比其他同齡學童遲緩,單憑短暫的診症時間,醫生未必能詳細檢查幼兒其他方面的發展。因此,政府應考慮為院舍安排恒常醫生到診,為幼兒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 法律方面,早前法改會小組委員會建議訂立一項新罪行,在《侵害人身罪條例》加入「沒有保護罪」,受保護對象為十六歲以下兒童或十六歲以上易受傷害的人,包括長者及殘疾人士,對沒有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受害人的旁觀者,施加刑事法律責任。專資會十分贊成訂立「沒有保護罪」,促請政府提速向立法會遞交修例草案,以加快立法工作。 院舍宜善用科技協助監察,例如為有需要的兒童穿戴物聯網設備,用以偵測幼兒的情緒狀態,通過人工智能分析數據,適時向服務提供者發送警報。院舍也可使用人工智能鏡頭,當鏡頭捕捉到有疑似打人動作或有任何危險情況,將發出警示提醒照顧者,或設定即時駁通警報系統,以科技協助預防危險發生。 兒童福祉不單是社會福利署的責任,亦需要多個部門參與,例如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醫管局等。現時主要由勞福局管理留宿院舍,教育局管理幼稚園事務,兩局之間未有就兒童事務作緊密交流,醫管局亦然。建議相關的政府部門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並多召開會議,討論兒童議題,制定可行之策,提升兒童福祉。如醫管局可負責制定有關留宿院童的醫療支援;教育局可針對有語言障礙、過度活躍症等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制定教育相關政策。在多個部門共同協作之下,確保留宿兒童受到全面保障,避免「童樂居」的悲劇再次發生。李漢祥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理事社福界選委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