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昨日(8月1日)晚上發出新聞稿,表示在調查報告未完成之前,康文署會重新審視所有署方轄下表演場地演出活動的安全,並由今日(8月2日)起實施3項短期措施,直至另行通知,讓表演者及工作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演出。有傳媒隨即查詢有關短期措施,署方發言人今日凌晨零時許再發稿回應,澄清有關措施細節。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措施屬於短期性質的臨時措施,並且只適用於署方轄下表演場地,康文署事前已經和9月底前租用了署方轄下場地的主要租用者接觸,解釋這些短期措施。其實這兩個月在署方場地進行的大部分表演活動均不受這些短期措施影響。有說法指在場地使用的電腦燈、鏡球、投影機等並不符合最新要求,這純屬誤會,電腦燈這類型設備仍可繼續使用。所謂租用人加設的機械裝置是指非場地提供的設施及較複雜而需註冊專業人士認許的裝置,而一般機械物件並不列入此範圍,亦不需要合資格人士檢查。
有關要求租用人每日必須由康文署同意的合資格人士檢查由租用人加設的機械裝置以確保其安全性,發言人解釋,合資格人士指由租用人委派及康文署同意之有實際經驗及受訓練人士,一般藝團都具備的合資格的工作人員,而並非要求註冊專業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