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槍會涉在位於荃錦公路的會址留下射擊殘餘物,槍會持牌人周啟承被控一項沒有遵從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的條款及條件罪。周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暫委裁判官劉漢泓10月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警方在射擊場關閉後9個月才檢獲涉案6粒膠塞,表面上的確令人懷疑持牌人違例,但無法排除原在場外的膠塞或會因天氣等因素被帶進場內,法庭不能確定膠塞是否在射擊場關閉前已出現,或是否因被告沒有妥善清理所致,最終裁定他罪脫。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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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控罪指,被告周啟承(57歲,香港槍會持牌人兼學校營運總監)於2021年4月29日在新界荃灣荃錦公路10咪半香港槍會內,沒有遵從香港法例238章第23(1)條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18條,即持牌人沒有在射擊場關閉前,清潔射擊活動使用的彈藥或其部分,即6粒來自散彈槍子彈的白色膠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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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啟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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