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以404票贊成、7票反對,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定期檢視對台往來準則,確保準則有助深化及強化美台雙邊關係,同時尋求廢除美台交往自我限制的機會。
「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由共和黨籍眾院外委會副主席華格納(Ann Wagner)提出,是基於「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的修改,要求美國國務卿定期檢視對台交往準則,至少每2年向國會提出報告,說明現行準則是否符合能深化並擴大美台關係、有助兩岸議題和平解決等主要目標。
此外,法案也要求美國國務卿,在報告中列出廢除美台交往自我限制的機會與計畫。
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前年1月卸任前,宣布取消美國政府對台政策自我施加的限制,廢除所有對台聯繫準則。拜登政府上任後恢復準則,但放寬雙邊交往。
提出《台灣保證實施法案》的眾議院外委會副主席華格納認為,拜登政府做法會令北京更有恃無恐,削弱美國對台灣的支持。
該法案仍需提交參議院審議,獲通過後再交交總統拜登簽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