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炎亞綸在6月遭網紅耀樂指控在他未成年期間性侵、偷拍及散播性愛影片,如今性侵部分檢方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炎亞綸獲不起訴,但因拍攝性愛片時耀樂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遭檢方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21日上午開庭,炎亞綸和耀樂都親自出席。有媒體報導耀樂開出1200萬台幣和解金,炎亞綸經理人也做出回應。
炎亞綸當日快速跑入法院,對於傳媒提問「有做什麼準備嗎」、「擔心被關嗎」、「會認罪嗎」都沒有做出回應。近11點時耀樂先步出法院,炎亞綸在庭後坦言心情平靜,會盡最大努力滿足對方開出的條件,希望可以達到和解。對於和解金,炎亞綸經理人回應:「案件還在進行中,細節不方便多說,但往和解方向去努力,讓事情盡快落幕。」
而耀樂隨後在IG否認此事,他只有要求炎亞綸向任一家兒少公益基金會捐贈700萬元(約175萬港元),並沒有「所謂的1200萬和解金」,並希望外界不要再以訛傳訛。並表示:「我今天已經很體面了,把該講的話講了。」他坦言會尊重司法結果,希望外界別胡亂抹黑,重申「家人是我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