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同意就涉嫌秘密追蹤用戶使用互聯網情況的集體訴訟,與消費者達成初步和解,負責案件的加州奧克蘭地區法官,暫時擱置原定於明年2月進行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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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訴一方在集體訴訟中,要求Google賠償50億美元,與訟雙方均未有披露和解條款。雙方律師表示已透過調解,達成一份具約束力的條款清單,正式和解方案預計明年2月24日前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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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在2020年入稟的集體訴訟案,指控Google自2016年起,透過瀏覽器Chrome追蹤用戶瀏覽資料,即使用戶將Chrome設定為無痕模式,或以其他瀏覽器設定為隱身模式,Google的分析工具及應用程式等,都能追蹤他們的活動,涉嫌違反聯邦竊聽法及加州隱私法,要求向每位用戶至少賠償5000美元。
互聯網搜尋器Google被美國法庭裁定違反反壟斷法後,彭博社報道,美國司法部正研究要求母公司Alphabet分拆的選項。
美國法庭早前判決認為Google違反反壟斷法。(AP圖片)
法庭早前判決認為Google違反反壟斷法,花費數十億美元建立非法壟斷並成為默認網絡搜尋引擎。裁決被視為聯邦當局在挑戰大型科技公司市場主導地位方面取得的第一個重大勝利。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說,司法部的其他選擇包括迫使Google與競爭對手分享數據,並採取措施防止公司在人工智能產品方面獲得不公平的優勢,其中包括分拆智能手機操作系統Android和Chrome 網絡瀏覽器,或強制出售搜尋廣告部門AdWords。
消息人士指,美國司法部考慮迫使Google分拆智能手機操作系統Android和Chrome 網絡瀏覽器。(AP圖片)
Alphabet拒絕發表評論,美國司法部也沒有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