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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1.29起生效 律政司澄清:在港資產不會被內地充公

政事

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1.29起生效 律政司澄清:在港資產不會被內地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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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1.29起生效 律政司澄清:在港資產不會被內地充公

2024年01月23日 18:00 最後更新:19:22

針對坊間有擔憂《安排》生效後兩地法院會就案件交換資料的傳聞,律政司回應指有關講法是謬誤,強調有關安排只涉及兩地民商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申請執行判決完全由當事人主導。

律政司亦重申,在《安排》實施後,內地判決並不會自動在香港生效,在港的資產並不會被內地直接充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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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安排》下星期一起生效。律政司表示,留意到有討論指《安排》生效後,兩地法院會就案件的資料或執行情況等,相互通報或者交換資料,形容有關講法是謬誤。

發言人解釋,《安排》只涉及兩地民商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而是否有需要在另一地申請執行判決,完全是當事人的選擇,兩地法院並不會就案件的情況或當事人提出的執行,申請交換資訊。

至於有講法指在《安排》實施後,內地的法院判決結果將會自動適用於香港,在港的資產可被內地直接充公,律政司亦表示完全是謬誤。

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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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強調,《安排》的目的是回應兩地民生和經貿活動交流合作日趨緊密,需要一套清晰和全面的相互執行民商事判決機制,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提出重複訴訟,充分保障及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任何內地法院的判決都要先在本地法院登記,相關當事人如有任何意見或反對,亦可向法院提出理據,法院會依據法律原則處理。他說當事人反對的意見和理據會經法庭聆訊,強調相關程序公平,體現法治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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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

一名男子擔心他的同性伴侶在他死後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財產,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律政司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庭展開聆訊。

律政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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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方指,異性伴侶在婚後受到家事法施加期望與法律責任,即生前贍養責任,而這責任在香港只適用於異性伴侶,婚姻狀態在此情況下具有重要性。上訴方重申,這不是代表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面對不同對待,但只有異性伴侶才有終身贍養責任,而生前的責任與死後的權利應有聯繫。

終審法院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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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方又指,同性伴侶目前只能在海外註冊、而不能在香港註冊結婚,香港法律也無法規管同性伴侶離婚事宜,加上在其他政策及法律中所承認的「有效婚姻」都是指異性婚姻,故應保持一致定義及避免混亂,同性伴侶並非沒有選擇,他們仍然可以透過立遺囑去確保伴侶擁有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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