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03333)昨遭高等法院頒令清盤,高院法官陳靜芬判辭指出,恒大背負巨債資不抵債,清盤能讓中國恒大脫離主席許家印的控制,反而更有助保障債權人。
據高院法官陳靜芬昨日判辭,恒大逾九成資產位於內地,其位於內地的營運實體即持股63%的恒大地產,在2021年底資產抵扣債務後尚餘資產淨值1.57萬億元。境外資產總值僅約762.7億元,相對境外債就有1981.03億元。恒大去年3月通函所示,評估境外無擔保債權人回收價值只有97.28億元,回收率依不同級別債權人介乎2.05%至9.34%,亦反映該等資產背負巨債早已資不抵債。現在回收率或更低。
陳官在書面判辭指出,恒大在1月26日下午4時始姍姍來遲提出,將聆訊再延期3個月以推進新修訂的重組方案,並在1月25日才向境外債權人特別小組提交資料。
她更批評,恒大約10頁長的「新重組方案」甚至不能稱為「重組提案」。考慮及恒大已資不抵債,認為法庭是時候對恒大再延期的請求說「適可而止」(enough is enough)。
判辭續指法院是考慮到清盤呈請已拖延逾19個月,認為恒大既欠缺實質重組方案,遑論取得必要多數的債權人支持方案;相反,公司若被法院清盤,就公司而言,可令中國恒大脫離許家印的控制,許亦一直是公司發行新債務工具或新股的監管障礙之一,改由獨立清盤人控制公司、保護和保全其資產,可令債權人利益得到更好保障,故向恒大頒下清盤令。
高院同時委任債權人臨時小組建議的安邁顧問的Eddie Middleton及黃詠詩為共同清盤人。
恒大去年中提出的債務重組方案,據報原已獲大多數債權人同意,惟在原定9月底的債權人會議前數日,恒大突然公布取消會議,翌日公布由於旗下恒大地產遭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令集團不符發新債資格,重組計劃因而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