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霞被控兩項違反逗留條件罪、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虚假陳述、一項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一項使用虛假文書,以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律師為她申請保釋被拒,即時還押。
73歲李龍基的未婚妻王青霞(Chris Wong)近日連環被爆醜聞,包括學歷造假、騙財、畫作是淘寶貨、借錢唔還、一腳踏兩船等等,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雖然王青霞多番澄清,並得到李龍基百分有信任,但昨日(2月19日)就傳出因涉在港逾期居留,被入境處扣留調查。王青霞今晨(2日20)現身沙田裁判法院,最終被控6宗罪,並被拒絕保釋。
正在廣州工作的李龍基早前透露找謝偉俊處理,而謝偉俊律師行就派出江迪智作為王青霞的代表律師,裁判官表示新案件第一次提堂,請主控官向被告讀出控罪,包括兩項違反逗留條件罪、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虚假陳述、一項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一項使用虛假文書,以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合共六項罪行,每項控罪王青霞均表示「明白」。
江律師在庭上指被告36歲,無業,14年前認識著名歌手未婚夫,但未有開名,二人於2018年同居至今6年,並為被告向裁判官申請保釋。最終裁判官表示,經小心仔細考慮,針對被告人的證供,指這類型案件根據上訴庭量刑指引,一經定罪要面對長時間監禁,所以決定拒絕保釋申請,並宣布就申請保釋於2月28日早上9時30分再次提訊,而案件則延至4月16日早上9時30分再次提訊,其間還柙。
王青霞六項控罪:
1. 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控於2019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後,取得入境證申請,而作出明知虛假陳述,聲稱在萊頓大學獲頒發工程學碩士學位。
2. 使用虛假文書,被控於2019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後,有三份畢業證書的副本屬虛假。
3. 違反逗留條件,原本在港逗留至2020年2月9日為止,而在2023年3月26日仍留在港。
4. 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聲稱在2023年3月26日的前幾天從內地經港珠澳大橋管制站入境香港。
5. 違反逗留條件。原本在港逗留至2023年4月24日為止,而在2024年2月17日仍留在港。
6. 管有虛假文書。三份畢業證書副本,屬於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保管該文書。
案件編號:STCC6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