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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請《願榮光》臨時禁制令被拒上訴 押至7月中前裁決

政事

律政司申請《願榮光》臨時禁制令被拒上訴 押至7月中前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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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請《願榮光》臨時禁制令被拒上訴 押至7月中前裁決

2024年02月24日 18:09 最後更新:23:01

律政司司長早前申請《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被拒後不服上訴,指行政機關採取措施維護國家安全時,法庭不應代替行政機關或以普通法觀念考慮措施效用,案件2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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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友代表律師質疑,原審至今律政司說法有變,改稱《願榮光歸香港》等32首相關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既缺乏證據支持,又有損程序公正,質疑是否有程序特權,若基於此推翻原審裁決做法不當。上訴庭押後至7月中前裁決。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解釋,建議臨時禁制令附表中訂明的《願榮光歸香港》等32首相關歌曲,在發布時不要讓人誤以為是國歌,要不具煽動分裂意圖,又指如有人受禁令影響,可向法庭申請要求澄清。余若海認為,應由行政機關衡量國家安全,法庭不應越俎代庖,預計當禁令下達,大多港人均會守法,避免參與潛在刑事行為。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余若海。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余若海。

法庭之友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回應指,禁令應用範圍廣泛,一旦法庭批出禁令,有機會造成更多問題,包括公眾難以理解,禁令含意不清等。他指出,原審時沒有任何司法推論指歌曲違法,直到現在上訴時律政司才改稱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質疑律政司改變說法有損程序公正,上訴時不應提出新立場,而且法庭從未裁定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質疑律政司在上訴時才首次提出是否有程序特權,以新理據申請上訴。

陳樂信又引述原審裁斷禁令並無效用,若上訴庭基於律政司指一系列歌曲違反《香港國安法》,得出禁令有效用的結論,以推翻原審判決,做法完全不恰當。

一名男子擔心他的同性伴侶在他死後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財產,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律政司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庭展開聆訊。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上訴方指,異性伴侶在婚後受到家事法施加期望與法律責任,即生前贍養責任,而這責任在香港只適用於異性伴侶,婚姻狀態在此情況下具有重要性。上訴方重申,這不是代表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面對不同對待,但只有異性伴侶才有終身贍養責任,而生前的責任與死後的權利應有聯繫。

終審法院BP

終審法院BP

上訴方又指,同性伴侶目前只能在海外註冊、而不能在香港註冊結婚,香港法律也無法規管同性伴侶離婚事宜,加上在其他政策及法律中所承認的「有效婚姻」都是指異性婚姻,故應保持一致定義及避免混亂,同性伴侶並非沒有選擇,他們仍然可以透過立遺囑去確保伴侶擁有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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