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可以斬釘截鐵地表示絕對沒有任何意圖禁制任何社交媒體,只是針對所有利用、濫用、誤用有關工具以散播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人。
新民黨葉劉淑儀稱多謝林定國澄清不存在一刀切禁制任何社交媒體或通訊軟件,但她提到有朋友說彭博有這樣的標題, 將市民意見當作政府建議,認為是誤導。
林定國表示,條例並非針對社交媒體本身,而是針對背後發放或傳播危害性言論的人。他強調香港是國際中心,依賴資訊自由,相關獨特優勢必然要鞏固及維護,批評有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散播危言聳聽的言論。
另外,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基本法》23條立法的諮詢結果,指諮詢期間收到不少其他意見,例如有人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新民黨議員容海恩表示,有指有關社交平台屬「罪惡溫床」,關注政府對於傳媒或社交平台方面,會如何處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政府收到很多意見,部分可能有矛盾,無可能全部採納,會視乎建議是否有道理、又是否符合立法原意,若對於23條立法有幫助,就會採納。
他又說,條例基本精神是尊重人權及不同權利,不存在針對傳媒報道,又說今次立法主要針對間諜行為,不會針對傳媒正常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