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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保監局61歲前高層許美瑩 涉威迫利誘保險公司高薪聘媳婦

社會事

廉署起訴保監局61歲前高層許美瑩  涉威迫利誘保險公司高薪聘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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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保監局61歲前高層許美瑩 涉威迫利誘保險公司高薪聘媳婦

2024年03月07日 20:03 最後更新:03月08日 00:54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保險業監管局前執行董事許美瑩及她的媳婦,兩人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威迫利誘一間保險公司以更高薪酬聘用她的媳婦。兩人獲准保釋,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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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被告許美瑩,案發時是保監局執行董事兼董事局成員,負責規管及監督在香港執行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另一名32歲被告陳芷慧是她的媳婦,從事數碼科技顧問工作。兩人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串謀使許美瑩在擔任公職期間,利用許美瑩的公職,意圖脅迫或誘使一間保險公司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陳芷慧。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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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發現,許美瑩涉嫌向保險公司一名高層人員發送陳芷慧的履歷表求職。她又涉嫌向保險公司高層,批評公司未能以市場薪酬聘請合適人才,表示若保險公司不妥善處理有關問題,就會動用保監局的規管權力,要求公司檢視運作,令公司花費數以百萬元計。廉署調查又發現,陳芷慧要求公司給予較她當時年薪高三成以上的待遇,至超過130萬元。陳芷慧期間又涉嫌向保險公司員工表示,可為公司與保監局維持良好關係,及提供保監局的內部消息。公司考慮到有關聘用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主動終止聘用程序。保監局接獲相關保險公司的報告後,將個案轉介廉署。

廉署表示,保監局及相關保險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裁判官判刑斥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一名前經理,控告他欺詐3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薪金,騙取他們在近兩年間,交出薪金差額共超過38000元。被告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50歲的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欺詐罪名,法庭早前亦頒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000元。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裁判官判刑表示,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基於被告有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發生,被告在未獲公司授權下,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被告其後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詐騙3人向他歸還部分薪金,金額共超過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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