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名「龍心」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克霖,被裁定企圖欺詐選舉開支罪名成立。他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開支共38700元。案件押後至4月2日判刑,等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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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的林克霖2020年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但疫情關係,政府將選舉延期一年。廉署早前起訴被告向選舉事務處申報選舉開支時,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包括於參選前一年多、即2019年4月以31200元向一家美容中心購買面部護理療程,其後被告因不滿意療程,同年10月獲美容中心退款逾8700元,退款並未申報在選舉申報書內。
廉署調查又發現,政府宣布選舉延期後逾兩星期,被告以7500元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並向選舉事處申領該月租金。案件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被告兩項選舉舞弊及兩項企圖欺詐罪成。
網名「龍心」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克霖,早前被裁定企圖欺詐選舉開支等罪名成立,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6個月。
林克霖求情表示,因不熟悉法例,導致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犯法,但定罪後已汲取教訓,強調無意犯案,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說,案情嚴重,被告未有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已獲退款的款項,另在選舉延期後向選舉事務處申索住宿費用,屬有預謀犯案,案發後毫無悔意,每項控罪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控罪源自同一事件,因此刑期同期執行。
龍心(左)
46歲林克霖被控3項有關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虛假陳述和3項企圖欺詐罪,涉及接受面部護理療程31200元、酒店租金7500元及海外行程款項19582元,意圖詐騙選舉事務處支付有關開支。法庭早前就面部護理及酒店開支的4控控罪裁定罪名成立;海外行程費用的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