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庭文件顯示,檢控方要求法庭判囚加密資產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36個月,指幣安變相支持恐怖主義、兒童色情相關交易。
趙長鵬去年底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承認洗錢和違反美國制裁規定的刑事指控。最新法庭文件顯示,檢控方要求法庭判囚趙長鵬36個月,認為趙長鵬故意違反美國法律,並斥幣安變相支持恐怖主義、兒童色情相關交易,應判高於指引的刑期。
當局預計4月30日裁決趙長鵬最終刑期。
去年11月,幣安同意罰款及沒收總值43億美元(約335億港元),作為和解協議一部分,趙長鵬當時辭去CEO,並且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
據當時協議,聯邦量刑指南為18個月,而趙長鵬同意若刑期不超過18個月,將放棄上訴。他目前繳付1.75億美元(約13.65億港元)獲准在美國保釋。
檢察官最新指出,幣安未通報超過10萬筆與哈馬斯、蓋達組織、伊拉克和 ISIS等美國指定恐怖組織有關的可疑交易。另外,平台變相支援銷售兒童色情材料,並且是絕大部分勒索軟件收益的接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