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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監管局《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 周五刊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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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監管局《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  周五刊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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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監管局《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 周五刊憲生效

2024年04月25日 18:46 最後更新:19:18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25日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 626 章)第 5(1)條制定的《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於26日刊憲生效,而相關《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定。守則指南就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設備及構件的消防安全,以及危險品的貯存,為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實務指引。

常見的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

常見的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為客戶的物業提供物管服務時,經常會涉及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維修保養事宜,以保障物業的消防安全。因此,經諮詢各持分者的意見後,監管局制定了《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以加強業界認識安裝、維修保養及管理消防裝置設備的法定要求,並呼籲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依循守則指南內各項指引行事,提醒及協助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的業主須妥善管理及保養其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設備,以預防及避免因發生火警而引致人命傷亡及/ 或財物損失。

黃江天強調,最近發生嚴重物業火警事故,引致人命傷亡,在顯示樓宇大廈必須加強消防設備裝置及維修保養,並須嚴格遵守消防條例規定。監管局發出的守則指南特別強調持牌物管公司、業主組織及業主須妥善管理及保養物業的各項消防設施,包括保持防煙門消防門的良好狀況及須經常保持關上,以確保物業消防安全。監管局期望發出守則指南,推動物管業界協助其管理的物業的業主關注及加強相關工作。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監管局就制訂此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參考了相關法規及守則, 包括《消防條例》( 第5 9 章)、《消防( 裝置及設備)規例》( 第9 5 B 章)、《消防( 消除火警危險)規例》( 第9 5 F 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大廈管理及安全工作守則》、及消防處處長發出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並已諮詢物管業界、認可專業團體、業主組織、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屋宇署等政府部門及機構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內。

監管局一直非常注重樓宇消防安全問題,除制訂相關守則指南外,亦於去年 8 月為物管業界舉辦持續專業發展網上講座,邀請香港消防處代表擔任講者,就消防設施相關條例及物管人員可如何做好樓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講解。有關網上講座的足本內容已上載至監管局網站
https://www.pmsa.org.hk/tc/blogs/pmsa_20231011 ),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收看有關短片教材在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可獲取認可參與時數。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圖片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圖片

除上述守則指南外,監管局已就其他不同物管範疇先後發出了共 21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及《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處理物業建築工程》及《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

有關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framework/codes-of-conduct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 斜坡管理;

• 處理住宅噪音問題;

• 會所設施管理;以及

• 食水設施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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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加入工程師學會8專業界別會員

2024年09月11日 21:46 最後更新:21:59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的「認可專業團體」名單,加入香港工程師學會的8個專業界別的資深會員和正會員會籍,有關會籍均可符合監管局發出物管人(第1級)牌照有關專業資格的準則。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左)向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馬紹祥(右)頒發批准認可信函。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左)向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馬紹祥(右)頒發批准認可信函。

8個專業界別分別為包括「建造」、「屋宇裝備」、「控制、自動化及儀器儀表」、「電子」、「能源」、「消防」、「機械」和「結構」。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監管局歡迎香港工程師學會提出成為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認可申請並成功獲批認可資格。香港工程師學會歷史悠久,專業地位毋庸置疑。監管局期盼今後與學會攜手緊密合作,就發牌規管、制定守則及鼓勵業界持續進修各方面共同努力,提升香港物管業地位及服務專業水平。」

監管局根據香港工程師學會與香港物管業的相關性、其招收會員的準則、專業操守的規管機制、對會員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以及其於業界的認受性五大考慮因素審核其認可申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左五)、行政總裁蕭如彬(右三)與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馬紹祥(右四)、總監施傑(右一)、建造界別諮詢委員會主席任志浩(左二)、控制、自動化及儀器儀表界別諮詢委員會主席鄧少華(左四)、機械界別諮詢委員會主席李志坤(右二)、消防界別諮詢委員會代表曾兆輝(右五)及鮑偉強(左三)和屋宇裝備界別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鄭偉能(左一)一同拍照留念。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左五)、行政總裁蕭如彬(右三)與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馬紹祥(右四)、總監施傑(右一)、建造界別諮詢委員會主席任志浩(左二)、控制、自動化及儀器儀表界別諮詢委員會主席鄧少華(左四)、機械界別諮詢委員會主席李志坤(右二)、消防界別諮詢委員會代表曾兆輝(右五)及鮑偉強(左三)和屋宇裝備界別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鄭偉能(左一)一同拍照留念。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持有物管人(第1級)牌照的其中一個準則,是牌照持有人必須持有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指定會員會籍,詳情可瀏覽監管局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property-management-practitioner-licence/recognised-professional-bodies

監管局早前已認可了10個專業團體名單如下:

屋宇設備運行及維修行政人員學會;
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
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
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
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
英國屋宇裝備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
國際設施管理協會(香港分會);
香港設施管理學會;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及
香港測量師學會。

香港工程師學會現成為監管局第11個「認可專業團體」,顯示物管業發牌制度獲不同專業組織支持認受,而監管局會致力與各認可專業團體緊密協作,推動香港物管業持續向前,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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