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進一步便利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6日起實施。
根據新安排,內地居民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範圍由粵港澳大灣區,擴大至北京、上海兩地。傑出、科研、文教、衛健、法律,以及管理等6類人才,可申請有關證明,並於有效期內多次赴香港及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至於持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在港澳停留期限即日起延長,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時間,由原本7日延長至不超過14天。
內地居民申辦赴香港、澳門商務簽注亦實行「全國通辦」,可以向全國任何一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其中多次商務簽注可以通過智能簽注設備提交申請。
國家移民局早前在記者會表示,新政策將進一步便利內地與港澳商務往來,推動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協同發展。香港特區政府說,優化措施有助促進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強香港作為國家國際人才樞紐的獨特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