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明生物(02269)公告,注意到美國眾議院監督和問責委員會5月15日召開修訂法案草案會議,把公司列為受關注生物技術公司,屬不合理假設。
公告稱,眾議院監督和問責委員會就一項修訂版法案草案(H.R. 8333)等問題舉行會議。該修訂版法案草案與之前的版本有若干差異,包括刪除與公司CEO相關的內容,以及增加不溯及既往「祖父」條款 (即豁免在限制性條款生效前簽訂的現有合約),並提供直至2032年1月1日的過渡期。
然而藥明生物表示,公司注意到,修訂版法案草案將公司列入「受關注的生物技術公司」的擬議定義中,公司堅信此舉實屬未經正當程序的不合理預設性指定。
公告稱,作為全球生物藥CRDMO平台,公司既沒有人類基因組學業務,亦未在其全球任何業務中收集人類基因組數據。過去、現在及將來均
不會對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構成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