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表示,將於6月1日移除中環律政中心一棵結構及健康狀況欠佳的古樹名木,有關樹木是一棵大葉榕(黃葛樹),屬於《古樹名木冊》內。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文署圖片
該樹木原來高約13米,但在2018年超級颱風「山竹」吹襲期間,樹冠受到嚴重破壞。過去6年,康文署一直為該棵樹進行定期的詳細檢查和護養,包括施放堆肥以改善生長環境、施用殺菌劑以控制真菌擴散,以及修剪和移除腐爛樹枝以緩減樹木風險等。
即將移除的古樹。 《古樹名木冊》圖片
康文署指,該樹的健康狀況持續轉差,樹根及樹幹長期受到真菌問題困擾,大部分主要枝條損毀或折斷,現時只剩下一根樹幹,只有約4.5米高,無法復原。署方計劃於6月1日移除該樹,並會安排在原址補種一棵中國無憂花。
申訴專員陳積志宣布,完成就康文署處理單車租賃服務營辦商單車阻塞通道問題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康文署提出8項改善建議。
公署指出,康文署轄下共有14個康樂場地附設由該署營辦商提供的單車租賃服務,方便市民租用單車作康樂消閒或短途代步用途。公署調查發現,康文署營辦商違規擺放單車並阻塞通道,情況普遍,然而康文署對營辦商的執管機制欠一致標準。
申訴專員陳積志21日公布有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處理單車租賃服務營辦商的單車阻塞通道問題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陳積志表示,康文署作為場地管理者及批出許可證的一方,對營辦商的監管責無旁貸。營辦商違規佔用地方擺放單車,除阻塞通道影響市民出入,亦可能構成安全隱患。公署多次實地視察,發現營辦商違規將單車隨處擺放,似乎已習以為常,令人質疑康文署過去有否向營辦商作出提醒或採取執管行動。
另外,康文署人員因應違規情況而發出勸喻或警告,如營辦商在該署發出第三封警告信後仍沒有改善,該署可考慮暫停其業務或終止合約。然而,究竟發出多少次口頭及書面勸諭後才發警告信,勸諭信及警告信是否有效期,現時指引並沒有訂明。公署認為,康文署應研究優化現行執管機制及指引,例如清楚訂明如在若干時期內累積多少次口頭勸諭或書面勸諭,該署便會發出警告信。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署向康文署提出改善建議,包括繼續密切監察營辦商,如仍有違規佔用地方,須採取果斷執管行動;研究優化現時執管機制及相關指引,更有效率及更公平地按一致標準進行執管;收集營辦商的表現,特別是違規行為,對遵辦勸諭和警告的態度等,以納入資料庫作為日後審批新許可證參考之用。
公署表示,康文署接納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