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黃旭平,介紹樓宇改善支援中心及如何進行消防工程後,局方收到市民查詢,黃Sir特意再在社交媒體詳解市民疑問。
市民列出的問題,包括如何向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求助、發現消裝置有防問題如何處理、業主不肯出資進行消防工程如何處理,以及在消防在甚麼情況下代辦消防改善工程,及會否追收費用等問題,黃Sir對此一一詳細回答。
社會事
早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黃旭平,介紹樓宇改善支援中心及如何進行消防工程後,局方收到市民查詢,黃Sir特意再在社交媒體詳解市民疑問。
市民列出的問題,包括如何向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求助、發現消裝置有防問題如何處理、業主不肯出資進行消防工程如何處理,以及在消防在甚麼情況下代辦消防改善工程,及會否追收費用等問題,黃Sir對此一一詳細回答。
11幢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因沒有為處所內的消防裝置或設備安排年檢遭消防處檢控,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判處罰款共32700元。
消防處自今年7月起分階段展開全港特別執法行動,截至10月底,已巡查觀塘區內共122幢住用及商住樓宇,並向相關業主立案法團發出31封警告信,提醒他們在限期前提交有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消防處表示,會繼續在全港各區進行特別執法行動,並提醒處所內的消防裝置或設備的擁有人,須每12個月聘請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消防裝置或設備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