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8月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工作組早前與學者及不同團體會面,聽到的建議包括,最低面積大約7至10平方米,最終建議亦會以此作為參考,報告亦會考慮高度限制、通風及衞生環境條件等因素。
何永賢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當局會先將收集到的意見歸納為一套最低標準,並作內部討論,現時有顧問團隊,探訪超過2000個不同模式的劏房,再估計有多少劏房會被淘汰。她表示,在會見不同團體時,大家都關心去向,當局處理相關問題時,不會令人流離失所,但要按部就班,有策略,並會分優次取締。
何永賢說,本港目前有13600個過渡房屋單位,預計到今年年底會有接近20000個,接近21000個單位的目標。現時過渡房屋單位分甲類和乙類申請人,當中輪候公屋達3年的申請人為甲類,不足3年為乙類,強調過渡房屋與簡約公屋相輔相承,兩類申請人比例將靈活處理。
至於房屋署的公屋住戶物業及居住情況申報方面,何永賢說,首輪88000個公屋住戶中,有14個最終無交申報表,當局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至於第二批的25萬需申報住戶當中,截至今日當局已收回23萬份表格,數目超過九成,亦有1400個單位主動交回或被收回,餘下2萬個未交表格的住戶,當局會設限期,限期前收不到,當局就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