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英國執法部門拘控兩名居英港人,指從事「間諜活動」,我一直覺得整個行動甩甩漏漏,證據粗疏,有不少「砌生豬肉」痕跡。法律界朋友剛傳給我一段消息,指MI5(軍情5處)亂捉「中國間諜」,反被揭發行動是為遮掩前首相約翰遜的醜聞,手法十分肉酸,就更令我相信,兩港人案件極可能是寃案。
![英國軍情5處(MI5)硬屈華裔女律師李貞駒是「中國代理人」和「有影響力的間諜」,干預英國政治,但並無實實證據提控,她向法院控告MI5誣衊,近日審訊中,有證人爆出MI5此舉是放政治煙幕,幫時任首相約翰遜紓緩醜聞壓力。](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704x/wp-content/uploads/blogger/2024/06/20240619_BLOG_L1.png.webp)
英國軍情5處(MI5)硬屈華裔女律師李貞駒是「中國代理人」和「有影響力的間諜」,干預英國政治,但並無實實證據提控,她向法院控告MI5誣衊,近日審訊中,有證人爆出MI5此舉是放政治煙幕,幫時任首相約翰遜紓緩醜聞壓力。
MI5主要職責是維護英國內部安全,除了反恐和反諜,也特別針對「外國干預」,是法力無邊的「有牙老虎」。兩年前,它突然發出「干預警報」(Interference Alert),指一名居英多年的華裔女律師李貞駒是「中國代理人」,為中共統戰部進行政治干預,屬於「有影響力的間諜」,其後MI5還罕有地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開聯合記招,特別提及此案,以說明「中國威脅」確實存在。
MI5給李貞駒扣上「中國代理人」的帽子,唯一根據只是,工黨國會議員賈迪納幾年來曾通過她獲得50萬英鎊(約500萬港元)捐款,款項「來自中國內地和香港」。至於指她是為中共統戰部效力,則純是MI5一面之詞,並無提供任何具體證據。
據當時BBC的報道,MI5的人員一直想找出足夠証據,以刑事罪名起訴李貞駒,但一無所獲,惟有採用「發出干預警報」的做法,公開點名說她是「有影響力的間諜」。
MI5無端端掄起大棒子,向李貞駒兜頭猛打,還把她公開示眾,卻始終沒提起訴,不讓她接受法庭公平審訊,為自己討回公道。結果令她飽受打擊,在面對侮辱和人身威脅下,要四處躲藏,其兒子也因而失去了工作,十分之慘情。
李貞駒不甘受屈,入稟法院控告MI5,要它拿出證據來,希望藉這官司為自己申冤。案件本周初開審,涉收受捐款的工黨議員賈迪納在庭上爆料,指MI5當時發放李貞駒是「中國間諜」的消息,目的是轉移公眾對時任首相約翰遜「派對門」醜聞的視綫。他說「我從來沒想過安全部門會以這種方式,介入黨派政治」。
約翰遜因在疫情嚴峻要封城期間,與官員們在首相府開聯歡派對,引發群情洶湧,MI5那時發出「中國威脅」的訊息,在時間上的確十分可疑。
不論如何,以已知的事實看來,MI5對李貞駒的指控實在難以成立。她當年給工黨議員提供捐款,都依足手續,並作出申報,並沒有違法成分;此外,那時候英國仍未定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對此並無法律規定,又何來犯法?
MI5在毫無法律依據下胡亂「捉諜」 ,視人權如無物,可說無法無天,但英政府竟然還振振有詞抨擊香港「23條」立法,真是面皮成尺厚。
政圈朋友將此案與兩名港人被拘控的案件比較,有幾個共通點:1是政治凌駕法律,當局為了政治目的,不惜硬屈亂砌,是否告得入,非主要考慮;2是調查粗疏,舉證薄弱,其專業水平令人懷疑;3是執法大晒,不顧人權,當事人被玩到殘。
![早前兩名居英港人被控從事「間諜活動」,其中之一袁松彪是香港駐英經貿辦職員,但當局對整件事的處理甩漏多多,與李貞駒案頗有相似之處。](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704x/wp-content/uploads/blogger/2024/06/20240619_BLOG_L2.png.webp)
早前兩名居英港人被控從事「間諜活動」,其中之一袁松彪是香港駐英經貿辦職員,但當局對整件事的處理甩漏多多,與李貞駒案頗有相似之處。
這兩件案都直接間接與香港有關,英美政府的政治用心,清楚不過。可見世情仍然險惡,須時刻提防。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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