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消防員因偷拍女同事淋浴和如廁,判囚22個星期。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早前承認 7項窺淫和 1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在工作地方多次犯案,判監是唯一選擇。考慮到任職消防員時工作表現良好,重犯機會低,扣減部份刑期,但被告失戀和失業,並非酌情減刑的理由。
案情指,被告張國振去年9月在消防局的更衣室,偷拍一名女消防隊長淋浴,事主報案。警方其後在被告住所發現多段偷拍另一名女職員如廁的影片。
社會事
一名32歲消防員因偷拍女同事淋浴和如廁,判囚22個星期。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早前承認 7項窺淫和 1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在工作地方多次犯案,判監是唯一選擇。考慮到任職消防員時工作表現良好,重犯機會低,扣減部份刑期,但被告失戀和失業,並非酌情減刑的理由。
案情指,被告張國振去年9月在消防局的更衣室,偷拍一名女消防隊長淋浴,事主報案。警方其後在被告住所發現多段偷拍另一名女職員如廁的影片。
消息指,5日下午約4時,女事主到香港大學宿舍太古堂探望男友,期間借用男廁,卻發現被人偷拍,兩人其後截停一位準備離開男廁的男宿生,檢查對方手機時,發現有多段在洗手間偷拍女生的影片及照片,於是報警。
翌日港大太古堂向全體宿生發通告,指一名女宿生疑在男廁被偷拍,涉事的男宿生已被警方拘捕。並特別列出兩條太古堂宿舍規定,指宿生於晚上10時半至翌日早上8時半期間,是不可逗留在異性宿生所屬樓層;以及宿生不可在未獲批准下換房,更稱如有人違反上述規則,或會面臨紀律行動。
警方表示5日傍晚約7時接獲報案,指一名22歲女子於西區般咸道一洗手間內懷疑遭人偷拍。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窺淫」拘捕一名19歲姓王內地男子。案件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025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