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名孤兒獲好心夫婦收養16年,悉心照顧養父母至終老因1個原因無法繼承遺產。
男子10歲成為孤兒並公開尋求領養家庭
綜合內媒報導,內地貴陽發生一起遺產糾紛引起關注,一名30歲男子郭甲(化名,原姓王)出生於貴陽一個普通家庭,由於父母相繼離世,他在10歲時不幸成為了一名孤兒。2005年他接受媒體採訪尋找領養家庭時表示,「幫我找個願意收養我的家吧,我一定乖乖聽話,我會做飯、洗衣服…」。
男子獲7旬老夫婦領養並遞交了相關申請
當時,一對7旬老夫婦得知後,出面領養了郭甲,並表示自從女兒郭乙(化名)結婚後,2人經常感到孤單,且覺得對方身世可憐,加上他們也有能力撫養,因此便以爺孫名義將郭甲接去同住,並遞交了領養、轉學、改名等一系列的申請。
老夫婦未留下遺囑逝世
16年後,郭姓夫婦在未留下遺囑的情況下相繼離世,2人名下的財產包括1棟房子,以及存款、撫恤金、喪葬補助等共計約有135萬(人民幣,下同,約145萬港元)。
老夫婦女兒趕走男子並稱財產歸自己所有
不料在2022年時,比郭甲大29歲的郭乙突然上門,逼迫郭甲搬出住宅,並稱郭姓夫婦名下的財產全數歸自己所有。而郭甲堅稱他被領養以來一直照顧郭姓夫婦,應與郭乙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於是將此事訴諸法院,要求分割遺產。
男子缺乏相關證明因此無法確認領養關係
然而,貴陽市法院經調查發現,郭甲僅能提供同住證明,缺乏正式的領養證明。根據《收養法》規定,領養必須在當地政府民政部門正式登記,但郭甲未能提供相關文件。由於當地民政單位16年來進行多次改制,相關領養文件未被保留下來。因此,法院認定領養關係不成立,郭甲無法享有合法繼承權。
男子另提訴訟希望獲得部分遺產
郭甲對此計劃另提訴訟,希望通過非繼承人的「酌定分配」方式,獲得部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