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跨境資金管理,將會優化。
人民銀行和外管局公布,修訂《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進一步優化QFII及RQFII跨境資金管理,自8月26日起施行。
新修訂包括進一步簡化業務登記手續,明確QFII及RQFII業務登記通過主報告人在外管局數字外管平台辦理,同時明確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事宜。
優化帳戶管理方面,合併用於證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幣專用存款帳戶,減少經營主體開展不同類型投資所需開立帳戶數量,降低成本負擔。此外,優化QFII及RQFII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改進匯出入幣種管理原則,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配置境內證券資產。
同時,統一QFII及RQFII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入市(CIBM)的外匯風險管理模式。在遵循實需交易和套期保值原則前提下,明確QFII及RQFII可通過託管人以外其他具有結售匯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銀行間外匯市場等更多途徑辦理即期結售匯和外匯衍生品交易。
人行表示,《規定》有助於構建簡明統一的證券投資在岸開放管道資金管理規則,提升QFII及RQFII投資中國資本市場便利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資本項目開放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