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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經懲教人員檢查擅將投訴表格交30歲女助理律師 鄒家成罪成判囚3日

政事

涉未經懲教人員檢查擅將投訴表格交30歲女助理律師 鄒家成罪成判囚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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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經懲教人員檢查擅將投訴表格交30歲女助理律師 鄒家成罪成判囚3日

2024年08月14日 16:11 最後更新:16:56

涉及47人顛覆案被還押的鄒家成,去年5月被指將未經懲教人員檢查的投訴表格交給30歲女助理律師,以轉交申訴專員公署,因而被國安處拘控。兩人早前被裁定「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鄒家成監禁3天,與他正服的刑期分期執行;至於女助理律師胡詠斯就被罰款1800元,從擔保金扣除。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鄒家成一方已用書面形式呈上求情內容,14日在庭上作口頭補充。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說,鄒家成案發時就引入書本一事的投訴內容認真,不涉濫用制度,而在囚期間,他亦難以就案件搜集證供,代表律師希望法官以罰款方式處理。

鄒家成FB圖片

鄒家成FB圖片

胡詠斯一方求情時亦指,法庭可用罰款方式處理此案,希望法官行使酌情權,又指胡詠斯是事務律師,此案對她帶來十分大影響,可能會令她被吊銷律師資格、教訓沉重,被告十分後悔。

27歲被告鄒家成及30歲助理律師胡詠斯,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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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起訴鄒家成及30歲女子涉將文件攜離收押所 下周二提堂

2023年10月28日 21:39 最後更新:23:04

警方國安處27日落案起訴26歲男子及30歲女子,案件下周二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鄒家成FB圖片

鄒家成FB圖片

警方國安處日前以「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拘捕一名正在還押的26歲男子,以及兩名分別29歲及30歲女子,他們涉嫌在較早前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收押所。警方表示,國安處27日落案起訴這名26歲男子及30歲女子,案件下周二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至於29歲女子獲准保釋,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鄒家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鄒家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正被還押的鄒家成,他的社交帳戶日前發帖文,表示他早前因被懲教禁止收取書籍而有意寫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透過律師寄出信件。鄒家成的帳戶發出的最新帖文表示,鄒家成及一名代表師已被落案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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