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彭定康惡意詆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等被告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所作的判決,以及針對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肆意作出人身攻擊,予以強烈譴責並表示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彭定康的抹黑言論,明顯罔顧終審法院長達76頁的判詞中,詳盡的法理分析和有關案件的事實背景,純粹旨在對嚴格依法進行獨立審判的終審法院法官施加政治壓力,企圖影響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
發言人說,各位法官已就判決在判詞中作出非常詳細的法理分析和交代,包括就「執行相稱性」的法律概念作出權威解釋及修正,然而香港和英國的法庭考慮對集會自由的限制是否相稱時的做法並沒有區別,有關的法律觀點對香港特區憲法的法理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發言人重申,香港是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市民享有言論自由,任何人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發表意見,但絕不應該惡言攻擊或詆毀法官,甚至流於充滿政治動機的無理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