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旬婦揮霍再婚老伴逾200萬(人民幣)財產後,還想參與遺產分配,法院咁判決!
擁有高額退休金的老翁和6旬老太再婚
綜合內媒報導,湖南長沙一名老翁福爺爺(化名)享有高額退休金和福利保障,他在妻子過世數年後,結識了66歲的素奶奶(化名),2人不久後決定再婚。
老太結婚前將資產全數分給子女 老翁婚後交予224萬(人民幣)存款給老太管理
據悉,素奶奶原本經濟條件尚可,擁有積蓄和房產,但在和福爺爺結婚登記前,她將所有房產出售並將資金分給了自己的子女。福爺爺對此不僅沒有計較,甚至還在婚後將自己的224萬元(約265萬港元)存款交給素奶奶管理。
老翁立下遺囑規定財產一半給3子女繼承
去年3月,福爺爺在2名合法見證人的在場見證下立下遺囑,「婚前房產歸原配妻子所生的3個子女平均繼承,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75%給3個子女」。
老太援引老翁早期遺囑欲參與遺產分配
然而,福爺爺於去年年4月去世後,素奶奶不僅未執行以上遺囑和用合共30萬元(約33萬港元)的撫恤金、喪葬費妥善辦理福爺爺的後世,甚至還拿出一份福爺爺於2020年訂立的遺囑,當中寫明「素奶奶享有福爺爺房產的永久居住權和該房屋產權四分之一份額的繼承權;福爺爺養老金如有節餘歸其所有,供其養老,要求享用福爺爺包括房產在內所有遺產」。
老翁3子女將老太訴至法庭
素奶奶將福爺爺224萬元財產揮霍一空還試圖分配所有遺產的行為令福爺爺的3名子女極為不滿。3名子女在協商無果後,於去年5月將素奶奶訴至法院。
法院作出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福爺爺的房產應由3名子女共同擁有(各分三分之一),同時判決素奶奶向每位子女支付30萬元。素奶奶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最終被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