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流浪漢去年因意外引發火災坐牢,卻發現監獄條件比流浪要好,他請求法官給他關進監獄遭到拒絕,於是出獄後再度犯案,希望能再度入獄。
A homeless man has asked a Western Australian judge to extend his time behind bars so he can use the prison system to access housing. https://t.co/16Xktgu6Id
— Emma Wynne (@em_wynne) August 20, 2024
澳洲流浪漢意外引發火災入獄
據外媒報道,澳洲48歲男子大衛(David Ambrosius)是個流浪漢,一直住在西澳一間廢棄已久的汽車旅館,平時幾乎無人踏足。去年七月,是澳洲的冬季,大衛在汽車旅館內點著了一堆火來取暖,隨後沉沉睡去。
然而,他睡著時意外發生火災,人沒事,但外面的雜草以及附近流浪漢堆的各種垃圾全燒光了。消防員很快撲滅了大火,但大衛還是因為縱火被捕了。
入獄後發現監獄條件比在外流浪要好
大衛認罪後被關進了監獄。這期間,他曾短暫獲得保釋,但是在去年11月他又違反了保釋條例,再度入獄,在這段坐牢時期,大衛發現比起在外面流浪,監獄是個不錯的地方:有吃有喝,不用受凍,還不用在睡覺的時候擔心火災。
主動提出再關2年被拒 出獄後再度犯案
於是,在法庭正式宣判他的案件時,大衛提出了讓法官哭笑不得的要求,希望能再關多兩年,並在這段時間學習技能,以便出獄後能找到住房。大衛還做出了「犯罪預告」:「如果把我放了,我一定會再度犯罪。」
然而法官拒絕了他,並當天就把大衛釋放了,大衛出獄後僅僅幾個小時,就因為非法入侵和破壞財物罪再度被捕,但是由於罪行太輕微,他最終僅被處以300澳元罰款外加100澳元的累犯處罰,而且只要他在聽證會後七天內不再犯,這400澳元(約2093元港幣)其實也不會真罰,只能算是個警告。
房屋空置率不到1% 監獄意外成為庇護所
根據西澳庇護所首席執行官凱思(Kath Snell)的資料,在全澳洲入獄的成年人裡,有大約40%在被捕前30天都處於無家可歸的狀態;反過來,犯人出了獄,無家可歸的可能性會是普通人的100倍。另一邊,這兩年西澳的住房危機嚴重,目前需要找房的人高達19.4萬,而珀斯大都會地區的房屋空置率卻只有不到1%。
毫無疑問,在房源緊張的情況下,任何房主都不可能優先把房子租給一個罪犯。大衛其實沒有什麼選擇,要麼進監獄,要麼繼續流浪。
凱思總結道,「人們通過犯一些小罪、輕罪,來得到監獄的穩定住房與食物,監獄竟意外成了一些社會上最弱勢群體的住房提供者,這明顯是系統性失敗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