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由9月1日起將「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擴展至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貨物,及由塞爾維亞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 。
海關自2015年十二月二十日推行「中轉易」,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及簽發證明貨物中轉香港期間未再加工的「中轉確認書」。「中轉易」的服務範圍原涵蓋內地與其貿易伙伴所簽訂的二十項貿易協定下涉及六十八個經濟體經香港中轉北行至內地的貨物,以及七項貿易協定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南行往台灣、韓國、新加坡和澳洲的貨物。
計劃擴展後,本地貿易商即日起可為內地經香港中轉至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貨物,及由塞爾維亞 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向香港海關申請「中轉確認書」,以享有《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中國─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或《中國─塞爾維亞自由貿易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 。
未來,香港海關會持續積極擴展「中轉易」的服務範圍,便利更多經香港中轉的貨物可享有相關貿易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為企業開拓海外市場,亦會不斷致力向業界推廣「中轉易」,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貨運物流樞紐的領先地位。
有關申請手續,可瀏覽 http://www.customs.gov.hk/.../fta/procedur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