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美國《華爾街日報》,針對《華爾街日報》9月2日發表的關於《立場新聞》案判決的文章〈Hong Kong Convicts Two Editors〉,表示強烈反對,鄧炳強斥文中提及的制裁是卑劣的政治操作。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香港市民享有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護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但與其他地方一樣,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媒體和相關人員必須遵守和履行「特殊職責和責任」,包括保護國家安全。而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容忍傳播虛假資訊、煽動仇恨和美化暴力,舉行指一名英國記者因涉嫌違反英國《恐怖主義法》而被捕。形容貶低香港特區的執法,只會暴露出雙重標準。
鄧炳強指,此次判決理由清楚地表明,《立場新聞》的意識形態是排斥中國的地方主義,甚至成為抹黑和詆毀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工具。相關文章在沒有任何客觀依據的情況下,攻擊《香港國安法》和相關執法和起訴程序、通過虛假信息傳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的執法、美化暴徒的行為。
鄧炳強強調,根據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與煽動意圖有關罪行的判罪不具有追溯力。他並重申,特區政府並沒有被文中提到的「所謂制裁」嚇倒,斥都是「卑鄙的政治操作」,當局將堅定不移的繼續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