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本港經歷極端天氣,多個地區遭遇嚴重水浸及山泥傾瀉。政府今年5月公布多項應對極端天氣措施,其中就包括希望加強宣傳勸籲「追風族」勿在颱風或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對屢勸不改的「追風族」更將果斷執法,可按康文署相關條例,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每到風季本港就有不少市民到岸邊追風,亦有人到海上衝浪,險象環生。在5月舉行的強化應對極端天氣策略聯合記者會上,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如有人不聽勸告,在颱風或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當局會果斷執法,有足夠證據會檢控;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以康文署封閉海灘為例,指已有法例賦權相關部門封閉一些場地,如海灘和郊野公園,如封閉後相關人士未得許可下進入屬違法,未來會檢視惡劣天氣下是否引用相關權力。如若違反康文署就沙灘的禁令,在封閉後仍進入,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