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通汽車服務(01728)公布,聯交所譴責公司及對五名前董事採紀律行動,並向前主席王木清、前執行董事邵永駿發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

公司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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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譴責前首席執行官許智俊、前首席財務官李著波及前副主席王昆鵬,認為他們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層職務,若日後要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先決條件是完成21小時關於監管及法律議題及《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

2016年公司一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承諾,若北京廣澤房地產未能償還13.8億元貸款及贖回兩筆分別為2億及2.2億元的投資,則該附屬公司須支付有關金額,其後發現北京廣澤由當時主席兼執行董事王木清及其配偶、兒子持有,因此北京廣澤是關連人士,但王木清未有申報,公司並未遵守上市規例中有關關連人士的規定,包括該承諾須刊發通告及須在股東大會獲得批准。

2021年內地法院判決附屬公司須支付4.2億元及相關利息,該判決2022年6 月22日經上訴被推翻。

2021年12月28日附屬公司面臨另一訴訟判決。根據判決,附屬公司須就貸款本金及利息合共人民幣 14.1 億元以及利息,附屬公司至今仍須就有關款項承擔共同及各別責任。

聯交所公布稱,公司直至2021年12月23日及31日才分別公布上述協議,距離該公司須作出有關公告的責任之時間已過了約 5.8年及1.8年之久。

附屬公司與北京廣澤在訂立有關交易時,王木清為附屬公司的執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他簽署了附屬公司批准訂立差額協議的董事會決議。前首席執行官許智俊、前首席財務官李著波及前副主席王昆鵬正式批准了差額協議。

其他董事對有關交易概不知情,直至第一次法院判決後才得知有關交易。

聯交所公布稱,邵永駿未有理會上市科的調查函,直至上市科向其發出紀律處分通知後才聯絡上市科,有關行為顯示他嚴重漠視監管機構。

至於前首席財務官李著波則表示受新冠疫情影響,未能前往該公司辦公室,基於相關部門及高級管理層批准了該協議,故他批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