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就核污水達成四點共識,中方將基於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對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採取的緊急預防臨時措施,逐步恢復符合規准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央視新聞報道,據了解去年8月24日,日本政府啓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以來,中日雙方圍繞這個問題密集磋商,今年8月中下旬達成雙邊共識。
央視報道,中日兩國主管部門,近期就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問題持續進行多輪磋商,達成四點共識。第一是日方明確將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盡最大努力避免為人體和環境造成負面影響,持續開展海洋環境及海洋生態影響評估。第二是基於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的關切,日方歡迎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設立覆蓋排海關鍵環節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確保中國等所有利益攸關國有效參與其中,以及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監測與實驗室分析比對,得以實施。
第三是雙方一致同意,本著負責任態度、基於科學持續開展建設性對話,妥善處理涉及排放的關切。第四,中方表示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及世貿組織規定,中方對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採取緊急預防臨時措施,中方將在有效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的長期國際監測及參與國的獨立取樣等監測活動實施後,基於科學證據著手調整有關措施,逐步恢復符合規准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報道指日本政府去年8月單方面啓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中國作為最重要的利益攸關國之一,堅決反對這個不負責任的做法,同時敦促日方認真回應國內外關切,切實履行自身責任,全面配合建立利益攸關國實質參與、獨立、有效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並同意中方獨立取樣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