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反駁對於警察開槍不恰當的言論

在社會中,對於警察使用武力的討論經常引起激烈的爭論。近期,筆者留意到北角發生的警員開槍事件引發了有人認為警方的行為不當,主張“應該不打手不打腳”等言論。筆者身為九龍城撲滅罪行委員會成員,對事件都非常關注,對這些觀點也十分關注,但在深入分析後,我們不難發現,這些觀點往往忽略了現實中的複雜性以及警察在執行職務過程中面臨的困難。

據筆者了解,一名38歲有精神病紀錄男子手持菜刀及剪刀,襲擊其母親及妻子,警員到場後更手持武器逼近警員,多次警告無效後,該男子持刀突衝向警員,僅距離1.5米,男子最終遭警員開槍制服,送院搶救後死亡,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警員的執法環境:

首先,警員在執法時的環境是充滿不確定性的。當面對一名可能持有武器的嫌疑人或精神病患者時,警員必須在電光火石之間迅速做出判斷。在瞬息萬變的情況下,警員無法保證每一次的執法都能精確無誤地打擊目標的手或腳。這不僅需要高超的射擊技術,還需要對情況的準確評估。若是錯過了時機,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甚至危及到無辜市民的生命安全。

二、生命安全的優先考量

其次,警員的首要任務是保護公眾的安全。在與可能危險的個體對峙時,警員必須在保護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出反應。若警員在面對攻擊或威脅時選擇不開槍,這可能導致更大的危險。過去的案例顯示,警察在面對持械嫌疑人時,若選擇不開槍,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傷亡。因此,在某些情況下,開槍是維護公共安全的必要手段。

三、精神健康的考量

對於精神病患者的處理,的確需要更多的關注和理解。然而,當一名精神病患者在公共場所表現出激烈的攻擊性行為時,警員的反應必須迅速且果斷。在這種情況下,言論如“打手打腳”往往無法實際應用。精神病患者在受到威脅或驚嚇時,可能會做出不可預測的行為,這使得警員難以控制局勢。相對於精神病患者的個人狀況,警員的首要任務仍然是保護其他無辜市民的生命安全。

四、對話與訓練的必要性

筆者身為撲滅罪行委員會成員,知道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有嚴謹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據警方根據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此外,對於警方如何應對精神健康危機的討論,應當集中在如何改善訓練和資源配置上,而非單純批評他們的行為。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開始實施專門的訓練計劃,幫助警員更好地識別和應對精神健康問題。這些計劃強調非暴力的危機干預策略,並鼓勵警員在可能的情況下優先使用對話技巧,而非武力。然而,這些策略的有效性在於能否迅速應用於實際危機中,有待通過實踐中進步。

五、社會責任與政策制定

最後,我們也不能忽視社會對於警察工作的責任。社會應該呼籲政府加強對精神健康的資源投入,建立更完善的支持系統,讓警察在面對精神病患者時有更多的選擇和支援。這包括設立專門的精神健康熱線、增設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支援以及提供更全面的社區資源。唯有如此,才能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讓警察在執法時能夠有更多的手段來處理危機。

結論:

筆者也明白和體諒家屬的心情,警方和筆者在內很多香港市民也對北角開槍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表達深切慰問。涉事家属已向警察投訴課投訴。而警方也表示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全面調查,完成調查後再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裁判法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在此事件,筆者認為大家對於警察開槍的討論應該建立在現實的基礎之上,而非簡單的情緒反應。警員在執行任務時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風險,他們的行動往往是為了保護更多人的生命安全。相較於單純批評,社會應該更關注如何改善警察的執法環境和精神健康的支持系統,以達到更好的社會治理效果。只有在安全和理性的框架下,才能真正探討如何更有效地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權。筆者呼籲大家勿相信一些不知來歷的所謂傳言,因為社會上仍有不少壞份子常製造「軟對抗」,常常企圖挑起市民與政府之間矛盾,希望大家理性看待事件,筆者也非常相信香港有完善機制查明真相。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大灣區創業者、灣區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網民,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香港青年發展委員會民族自豪感及國民身份認同行動小組增補委員、第七屆九龍城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和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增選委員、九龍城滅罪委員會國安教育小組召集人、家維關愛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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