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學習障礙及自閉症的男生及一名退休女保安員,在法院外滋擾辱罵3名完成作供的死因研訊證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院法官陳慶偉判處兩人即時入獄3個月,並須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被告為19歲男生李國永及66歲退休女保安賴瑞英。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辱罵3名證人的言語粗鄙,手勢亦具侮辱性,行為亦使證人擔憂其人身安全及承受壓力,3名證人其實只是依法庭指示到庭作供,被告的行為完全不可接受。
法官強調,法治精神應該得到珍重,司法工作不應受到干預,被告行為嚴重,雖然他們犯案僅維時3分鐘及沒有使用實際武力,但不可忽略他們在法院範圍內犯案,3名證人剛剛在法庭作完供,被告行為某程度上可以算是在法官席前犯案,事件亦在社交媒體上迅速傳播,不可低估對司法工作的影響。
法官表示,雖然李國永患學習障礙及自閉症等,但不認為案發時精神狀態受影響,被告當日曾在社交媒體發文,顯示知道本身所作所為;另一被告賴瑞英雖非現場最激進人士,但亦身處人群當中及聲援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