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公開徵求意見,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質量為基礎,提升經營效率及盈利能力,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價值提升。
指引明確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等責任,並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等作出要求,明確出現股價短期持續或大幅下跌時的應對措施等。
當局指,長期破淨公司應當披露估值提升計劃,包括目標、期限及具體措施,並在年度業績說明會說明有關計劃執行情況。
中證監表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為名,實施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