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母公司及兩名前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區域法院法官日前裁定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21個月、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減刑後毋須服刑,當庭釋放,母公司則罰款5000元。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一項活動後見傳媒,主動提到此案的判決。他說,法庭判詞已講得很清楚,《立場新聞》並非真正傳播媒體,黑暴時主要從事抺黑政府的工具,用假消息煽動市民對政府的憎恨。他強調在香港的法律下,市民享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但正如法庭判詞所指,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傳媒要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國家安全。歐洲人權公約亦指明,只有建基於事實的報道,方可得到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保障。
鄧炳強表示,不論如何尖銳猛烈批評政府,只要建基事實便無問題,只有想「打擦邊球」,即那些違法但又不想負法律責任的人,才會有所擔憂。
鄧炳強又指出,留意到有關案件在判決後,很多新聞團體發聲明表示支持判決,認為彰顯法治,但同時有團體,包括記協以及一些反華組織和反華政客,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和彭定康,認為被捕人是因為從事新聞工作被定罪,但判詞已很清楚指出,這些人不是真正從事新聞工作,而是將《立場新聞》作為抺黑政府的工具,他希望這些人及組織不要再用這些技倆誤導香港市民。
另外,被問到十一國慶的部署,鄧炳強說,警方有足夠警力確保市民在安全有序情況下享受節日氣氛,警隊不會掉以輕心,重申有足夠人手應對一切可能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