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醫學院研究證實,青少年原發性脊柱側彎(AIS)患者,一旦骨骼於矯形後發展成熟,可以即時停戴脊柱支架,取消現行普遍採取保險期的做法。
研究團隊在2017至2022年期間,對369名曾接受腋下支架矯形治療,並達到骨骼成熟的AIS患者進行對照實驗,其中193名患者即時停戴支架,176名患者則逐步停戴支架,即晚間需要佩戴支架多6個月,並評估兩組人在停戴後6個月至2年的狀況。
研究結果顯示,兩組患者在維持軀幹平衡的表現相近,反映逐步停戴支架的治療方案,對維持脊柱彎曲度並無顯著效果。
團隊表示,現時很多醫生及家長比較保守,傾向採取逐步停戴支架的方案,避免脊柱側彎在停戴支架後惡化,忽略病人自身的壓力。團隊說,長時間佩戴支架可能為患者帶來肌肉無力、脊柱僵硬等持續不適,亦不利於他們的身心狀況,建議醫療團隊可以考慮採用即時停戴支架方案,讓患者及早重投正常生活。
發展局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放寬對圍封露台的規管。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現時已經圍封的露台,理論上需要執管,但修例生效之後,只要並非最新的環保露台,一些屬於小型僭建物的圍封露台,經專業人士檢查確定安全後可以保留;至於一些出伸外牆的旗杆,只要不大於某個尺寸,亦可以納入小型工程範圍。
甯漢豪出席一個電視台節目時又說,現時未有遵辦的清拆令個約有3萬6000個,當中大約1萬宗屬於小型僭建,相信日後經審核或可保留,每宗覆核費平均數千元,當局會設有三年寬限期讓市民找專業人士檢查。
至於嚴重僭建,甯漢豪表示,修例後不可再以不知情或僭建物是前業主留下作為辯護理由而獲得免責,呼籲市民買樓時要看清楚,如果修例通過後若干時間,例如數個月後,僭建物仍然存在,現任業主或會被控告。她又以「紅山半島」的潛建個案為例,指新法例生效之後,如果當局要求涉及潛建的業主會面,業主連會面都不肯就可能會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