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兩個月前生效,漁護署截至昨日,共向39名非法餵飼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包括19張非法餵飼猴子、4張非法餵飼野豬,以及16張非法餵飼野鴿或野鳥罰款通知書。
新修訂條例,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提高非法餵飼的最高刑罰至10萬元及監禁一年、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以及擴大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等,規定適用於全港所有地方,包括私人地方或處所。
執法人員9月1日起對違反禁餵規定的人士即時採取執法行動,而不再事先作口頭警告。漁護署表示,已加派人手加強巡查全港不同地方。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表示,警方每個警區的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一直以專業態度和敏感度,處理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並致力提升調查人員的專業知識。
蕭澤頤出席有關動物守護慈善活動致辭表示,警務處的「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致力與不同動物組織合作,舉辦多元化社區教育活動,提高大眾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至今有超過400名中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成為動物守護學生大使,讓學生從小培養愛護動物的價值觀。
他又說,計劃在今年得到城大支持,有30名獸醫學生擔任動物守護學長,向學生大使提供動物護理的專業指導。這亦是警方首個橫跨學前至高等教育的計劃,可培養獸醫學生的責任感和領導才能,讓他們在早期學習生涯已可以回饋社會。
他強調警方著重針對殘酷對待動物案件進行情報收集,作專業調查,鼓勵舉報,並加強情報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