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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發布留言煽動他人襲警罪成 男子還押11月判刑

香港電台

討論區發布留言煽動他人襲警罪成 男子還押11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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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發布留言煽動他人襲警罪成 男子還押11月判刑

2024年10月04日 14:06 最後更新:14:30

一名男子涉嫌2021年7月1日在網上討論區發布煽感他人襲警留言,早前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陳慧敏頒下書面判詞,指7月1日為香港回歸祖國的重要日子,被告發布的留言明確地鼓勵他人惡意傷害警務人員,其留言亦會產生累積效應,裁定煽動他人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日等待求情及判刑,被告還押候懲。

書面判詞提到,被告一方面自稱沒有仇恨警察,另一方面卻發出嚴重傷害他人的留言,雖然被告在庭上作供表示,當時社會風氣比較仇警、幸災樂禍及貪玩心態下才在討論區發布留言,不過,法庭認為,被告的說法自相矛盾,其辯稱「食花生」的解釋是大謊話,說法根本不成立。

判詞又指,被告發布留言前,網上已有大量警員受襲的照片、重播片段及報道等,被告卻推搪自己不知道警員受傷倒地事件的真實性,法庭認為,被告證供於理不合及不可信,說法有違邏輯及欠缺說服力,拒絕接納證供。

被告案發時23歲,報稱任職裝修工人,被控在本港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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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失當被禁執業45個月 大律師蕭震然上訴被駁回兼懲罰訟費

2024年10月04日 13:21 最後更新:14:00

大律師蕭震然2016年「夜訪」女律師寓所,並向香港大律師公會轄下的大律師紀律審裁團提供不實解釋,及於2017年一宗民事訴訟案失職,遭大律師紀律審裁團裁定三項行為失當成立,勒令禁止執業45個月,罰款、向民事案事主退款及支付懲罰性訟費共約45萬元。蕭震然不服審裁團裁決,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逾時上訴被拒,之後再上訴懲罰性訟費判決今亦被駁回,須支付25萬2千元懲罰性訟費。

判詞早前提到,蕭震然的上訴期限為2022年10月31日,而他在2023年2月7日才存檔法庭申請寬延期限,蕭震然稱因患上抑鬱症及病情在2022年11月惡化,才逾期提出上訴,並提供相關醫療紀錄。但法官認為,醫療紀錄並非強而有力的證據,蕭震然只見了相關精神專家兩次,而且他在同年3月仍能在紀律聆訊中親自抗辯,上訴期限亦早於他病情惡化的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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