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3名疑犯,年齡由39至47歲,懷疑與近期在多區發生的共7宗扒竊案有關,涉及損失金額約27萬元。
警方上月接報,受害人表示在屯門提取10萬元現金後不久,發現背囊被人打開,現金被盜走。警方在區內部署,昨日中午12時左右在屯門一個商場發現2男1女,尾隨剛剛提款的市民,形跡可疑,於是將他們拘捕,3人均持旅遊證件來港,現正被扣查。
警方情報分析又發現,3名疑犯與另外5宗分別發生在元朗、上水、北角、將軍澳及旺角的扒竊案有關,相信已瓦解一個扒竊團伙。警方又指,犯罪集團會在可以提取現金的地方,例如銀行或櫃員機附近徘徊,尾隨剛提取大量現金的人,趁對方不為意時打開手袋取走財物。
警方提醒市民在人多擠迫的地方要保管好個人財物,可以將手袋或背包放在胸前,如要提取大量現金,可以找家人陪同。
發展局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放寬對圍封露台的規管。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現時已經圍封的露台,理論上需要執管,但修例生效之後,只要並非最新的環保露台,一些屬於小型僭建物的圍封露台,經專業人士檢查確定安全後可以保留;至於一些出伸外牆的旗杆,只要不大於某個尺寸,亦可以納入小型工程範圍。
甯漢豪出席一個電視台節目時又說,現時未有遵辦的清拆令個約有3萬6000個,當中大約1萬宗屬於小型僭建,相信日後經審核或可保留,每宗覆核費平均數千元,當局會設有三年寬限期讓市民找專業人士檢查。
至於嚴重僭建,甯漢豪表示,修例後不可再以不知情或僭建物是前業主留下作為辯護理由而獲得免責,呼籲市民買樓時要看清楚,如果修例通過後若干時間,例如數個月後,僭建物仍然存在,現任業主或會被控告。她又以「紅山半島」的潛建個案為例,指新法例生效之後,如果當局要求涉及潛建的業主會面,業主連會面都不肯就可能會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