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綠色金融協會主席兼會長馬駿表示,內地已有22個地方政府公布「轉型金融」的分類辦法,人民銀行亦已啟動「轉型金融」的國家標準試驗計劃,認為香港可考慮採用部分內地標準的元素,促進「轉型金融」的發展,引導私人資本流向轉型活動。
馬駿出席活動致辭時提到,香港已成為其中一個最大和最具活力的綠色金融中心,成為促進國際可持續金融的領導者,認為本港進一步採用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的披露準則,可為金融機構和企業披露相關資訊提供指引,成為內地應用有關標準的重要因素。
他說,應用ISSB的披露標準仍面對不少挑戰,包括碳排放計算、氣候風險分析等;國際投資者亦反映綠色產品及標準不夠透明,流動性不足,監管機構對於跨境交易取態亦不清晰,認為亞洲需要成立工作小組促進區域間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