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鄉郊補選刊憲,58個鄉郊代表席位需要進行補選,候選人提名期為本月22日至下月4日。
補選將為35條現有鄉村各選出1名居民代表、為22條原居鄉村各選出一名原居民代表,並為1個長洲墟鎮選出1名街坊代表。參與原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為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至於居民代表及街坊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則必須是該現有鄉村/墟鎮的居民,在緊接提名之前的6年內一直在該村/墟鎮居住,並已登記成為該村/墟鎮的選民。
在提名期結束後的14日內,所有有效的提名會刊登憲報,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將獲個別通知。
民政總署發言人表示,若有超過1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一條原居鄉村、現有鄉村或墟鎮參選,該村/墟鎮將會在12月1日星期日進行投票。合資格選民將收到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及地點的投票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