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今年4月要求超過25萬公屋租戶申報入息和資產,已收回超過99%申報表,當中有45戶並無回覆或不上訴,署方已發出收樓通知書。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資料圖片
她指至於其他已申報的個案,署方會與土地註冊處對照,核實住戶是否有私人住宅物業。
羅淑佩接受一個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打擊濫用公屋已成社會共識,署方不時收到投訴和舉報,另外過往亦發現有個別公屋單位被人「租上租」,署方透過「放蛇」等方法調查後,成功收回單位。
被問到部份公共屋邨近年被發現有不少名車,羅淑佩說署方的調查會著重在樓齡較新的屋邨,了解車主是否有隱瞞或虛報資產。
房屋局表示,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興建如駿洋邨規模的中型屋邨,成效顯著。
另外,單是今年,截至9月底,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單位已有約1400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過去兩個年度,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389宗,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戶因而被判監,包括緩刑,當中最高判刑的兩宗個案分別為即時監禁30日及兩星期。
房委會。資料圖片
房委會由去年10月開始接連推出多項有效新措施,當中包括要求住戶由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今年10月,需要在首兩輪申報的共約 34萬住戶當中,合共有約4000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另外,房屋署於過去一年去信內地不同省市及澳門的機構,並獲確認有16個租戶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房委會已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一個中型屋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