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名男子發覺養15年兒子和自己唔似樣,驗DNA發現真的非親生,怒將兒子生父告上法院索賠,判決結果出爐!
男子覺得兒子越大越和自己唔似樣懷疑非己出
綜合內媒報導,吉林一名王姓男子和妻子於1991年結婚,並育有1子小博。隨著小博長大,王男逐漸感覺2人的長相愈發不像,因此開始懷疑小博是否自己的親生孩子。
男子驗DNA揭兒子非親生
2020年,王男在小博15歲時按耐不住疑心,進行了DNA親子鑑定。鑑定結果出爐後,證實王男幸苦撫養了15年的兒子果然不是自己親生的,這讓他感到憤怒又心痛,於同年和妻子協議離婚。
男子怒告兒子生父索賠
後來王男得知,經司法鑑定確認,小博的生父是妻子的同事楊男。王男因覺得自己被妻子出賣以及替他人撫養子女,於是憤而將楊男告至法院,要求對方支付22.6萬(人民幣,下同,約25萬港元)撫養費和18萬人民幣(約20萬港元)的精神損失費。
一審判決孩子生父賠償男子11.8萬人民幣
一審法院認定楊男多年來未履行父職,而王男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撫養義務,因此遭受了財務損失及精神損失,最終判決楊男必須支付撫養費6.8萬人民幣(約7.5萬港元)和精神損失5萬元人民幣(約5.5萬港元)。
男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王男對一審判決的賠償金額不滿,提出上訴,法院二審認為王男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了別人的兒子,屬於詐欺性撫養,須提高賠償金額,最終合計王男的撫養時間、職業收入和當地居民平均消費水準等因素,判楊男需支付王男撫養費10萬人民幣(約11萬港元)及精神損失5萬人民幣(約5.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