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前黨組成員、副市長高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紀委國家監委立案調查發現,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離初心使命,在重大風險考驗面前退縮不前、逃避責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務。
調查指出,高朋組織意識淡漠,違規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弄虛作假,騙取學歷和學位;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買賣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搞權色交易;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毫無紀法觀念,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入職晉升、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玩忽職守,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當局說,高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玩忽職守犯罪,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依法給予高朋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